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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己损益模式及其道德价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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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4-30 12:10:2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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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损己(-),不损人(0);B4,损己(-),不利人(0);C1,损人(-),不利己(0);D1,损人(-),不损己(0);
第五组,一方得利,一方失利:A1,利己(+),损人(-);B3,损己(-),利人(+);
第六组,双方均不得利,亦不失利:C2,不利己(0),不损人(0);C4,不利己(0),不利人(0);D2,不损己(0),不损人(0);D4,不损己(0),不利人(0)。
现在,我们讨论以上六组损益之道所反映的道德价值及道德原则。
(一)“或益之” 第一组双方同时得利,也即是利人利己的情况,它恰恰就是《易经》中损六五和益六二中共有的“或益之十朋之龟”的“或益之”。或益之含有利人利己的意蕴,这是王弼注以及孔疏中早已阐明了的。王弼说:“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1就是说在与人相处中,我们无论是否有能力,若能以损道自处,则必可使人受益,这是损道的第一效应;同时,益人的第二效应则在于孔疏所指出的“居尊而能自抑损,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来益之也。”天下归而益之,是说人们在利人的同时,自己亦获得益处,所以,《象传》对《益》卦六二“或益之”的阐释,也明示为“或益之,自外来也”。对于“己”来说,这种自外而来的“益”,并不仅仅是第二效应的,事实上,它可以是来自“己”的对立面的“人”的即时性效应,这在现代[注: 时间名词欧美所指的时间跨度为:公元后1936年(1936 AD) - 公元后1968年(1968 AD)[现代汉语规范字典] 现今这个时代;我国历史分期上特指1919年五四运动到现今这个时期;有时也指]伦理学所讨论的囚徒困境中可以得到应证,因为利人利己的损益行为模式必然是基于同时性的互利主义。这种互利主义是一种明智的利他主义或称为对等的利己主义,它是以互利互惠为基础的,它导向的是以德报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健康社会风尚。
(二)“莫益之,或击之” 在第二组损益关系中,损人损己,这是一种极端利己主义的行为,终于使利己的行为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恰如《益》卦上九所说:“莫益之,或击之。”这是因为从“损人”的角度看,己之所在,是“处益之极,过盈者也。求益无已,心无恒者也。无厌之求,人弗与也。……人道恶盈,怨者非一,故曰‘或击之’也。”为了利己而损人,使自己处益之极,最终导致自益者损的转化,使利己走向其反面“损己”,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的。事实上,从最极端的利己主义走向损人损己的纯粹破坏主义,也是有其社会原因的,这就是在“人道恶盈,怨者非一”的社会心理支配下,极端的利己主义导致自外来的“或击之”的行为,最终要使损人利己行为发展到损人损己的地步。所以,亚理斯多德说“人人都爱自己,而自爱出于天赋,并不是偶发的冲动(人们对于自己的所有物感受爱好和快乐,实际上是自爱的延伸)。自私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所受谴责的不是自爱的本性,而是那超过限度的私意。”4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希望出现这种损己又损人的结果,但是,人的贪欲、愚昧,又往往将自己推到如此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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