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文化名城只能保护、不能建设
由于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历史和传统的延续性、完整性,而不在当代的创造性、开拓性,因此,它需要保护而无法建设。或者说,保护就是最好的“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遗产是不能建设只能保护的。所谓保护就是保持原貌,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对于古代建筑一般采取最“保守”的维护手段:能不修就不修,非修不可的时候才对于局部进行小修小补。
在我看来,古建筑、古文物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原貌”“原样”,不只是城楼、坟墓、牌楼等孤立的建筑物、文物的原样,而是这些建筑物、文物的原样再加上它的周边环境的原样。打个比方,十三陵是一个文物群,各个陵园之间有很多空地,如果在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即使陵墓本身没有动,它们所处的环境却发生了变化,这同样是对于文物环境的破坏,破坏文物环境即广义的破坏文物。所谓文物保护应该是对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2006年下半年笔者访问英国期间,对英国人如何对待自己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感触良多。
在英国你会到处见到几百年乃至更古老的建筑,比如伦敦的西敏斯特教堂,议会大楼,大英博物馆,等等自不必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建筑,约克群的中古街,切斯特市的都铎式建筑也是如此。这些建筑既是文物又不是文物。说它是文物当然是因为时间久远,身上满是沧桑岁月且多有历史来头;说它们不是文物是因为它们还在被今人[注: 今人 拼音: 解释: 现代的人;当代的人。-jinren]使用着,活在今人的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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