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僧统并设斋诏》:“门下[注: 门下原意 一、本为门庭之下的意思。古代从皇帝到郡县长吏,均可适用。侍中等官本管皇帝门下众事,后形成官署门下省。汉、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长官的属吏,]:徐州道人统僧逞,风识淹通,器尚伦雅,道业明博,理味渊澄,清声懋誉,早彰於徐沛……可下徐州施帛三百匹以供追福,又可为设斋五千人。”该诏书标题称“僧统”,内容又称“道人统”,可见,两者之间并无任何意义差别。
此外,需要说明的有如下三点:
第一,“沙门统”,也可省称“统”。如《嵩阳寺碑》中,“沙门统伦、艳”也作“伦、艳二统”。又唐代[注: 唐朝-唐朝(公元618年~907年),是世界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李渊于618年建立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神清《北山录》卷三《合霸王》:“又北齐[注: 北齐是朝代名。北朝之一。公元550年高欢子高洋取代东魏,自立为帝,国号齐,都邺(今河北临漳西)。为与南朝齐相别,史称北齐。]天保[注: 以下是被作为年号的天保: 天保_(北齐):北齐文宣帝高洋的年号 天保_(西梁):西梁明帝萧岿的年号 天保_(日本):日本仁孝天皇的年号-tianbao]中,僧昙显莫知所来,饮啖同俗,时放言宏远。上统知其异,密与交厚……帝命上统,统求昙显。”法上为沙门统,故号“上统”,后又直接称为“统”。
第二,“昭玄沙门统”,即“沙门统”。要了解这一点,需要先介绍一下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中央僧官机构建立的有关情况。北朝以前就产生了中央僧官机构,唐代释道宣《续高僧传》卷六《后梁[注: 五代之一,朱温(即后梁太祖朱晃)所建,都开封。盛时疆域约为今河南、山东两省,陕西、湖北的大部以及河后梁疆域北、安徽、江苏、山西、甘肃、宁夏、辽宁的一部分。]荆大僧正释僧迁传》载:“昔晋氏始置僧司,迄兹四代,求之备业,罕有斯焉。”传中有“晋氏始置僧司”,说明晋代[注: 晋代(公元265-420)在早期暂时恢复了统一。但是,晋朝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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