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底,陕西[注: 陕西省-陕西省,简称陕、秦。省会西安。位于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跨黄河中游和长江支流的汉江,嘉陵江上游,陕西省地处中国内陆中心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就在陕西省泾阳县境内。]师大有意调吴宓到该校任教,先后给吴宓来了两封信商讨相关事宜,结果被中文系拆阅检查而成为吴宓企图逃避运动的“新罪证”:
十一、十二月陕西师大来两函。第一函,留在中文系十天,乃以付宓,函经检查,信封之一端,如鼠啮之痕;第二函,留在中文系两天,检查后,立即付宓,拆阅后重粘,信封之一端尤水湿也。(341页)
虽然拆了,但还给重新粘了起来,也算装装样子。吴宓说他们那里送信的规定,是“平时来函写有‘中文系’者(及汇款寄物),必送交中文系办公室也,如只写‘……学院吴宓老教授……’则直送宓舍”,但是这只不过是过去的惯例,“在运动中,则难保不悉送中文系”(341页)。所以只要收信人写“吴宓”的,大约都难逃被检查的命运。
文革中,吴宓的处境越来越困难,为了能与外地亲友取得联络,他想出请旁人代收的主意。在给郭斌龢的信中,他特别交待,请郭将来信寄给唐昌[注: 姓名 唐昌 简介 [清]号梦禅。善花卉。《清代画史补录》-tangchang]敏,切勿直寄学校,“否则诸多不便”:
唐是宓之女工,亦是忠实、亲厚之友(年五十馀)。其夫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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