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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面对面:张千帆教授谈儒家道德哲学中的“尊严”

时间:2012-5-28 12:12:59  来源:不详
    张千帆:“礼是更高的法”(或者说“社会宪章”)是对“礼”的学理定位,因为国内学界普遍认为儒法之间有斗争,所以“礼治”和“法治”是对立的。其实这种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礼”和“法”本质上都[注: 元上都,或称上都,即开平,位于今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多伦县西北闪电河畔。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前(1256年),命刘秉忠建王府于此。]是规则,只是一个是由社会维持的规则,一个是由国家维持的规则,两者之间也长期存在相互融合的趋势。在内容上,“礼”比“法”更为丰富,也更加人性化。礼治和法治不仅不对立,而且对于实现法治来说是不可少的,因为如果社会没有遵守规则的精神,那么国家也不可能实施规则。今天中国法治之所以实现不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本身已经没有规则意识。《为了人的尊严》一书花了比较大的篇幅,用西方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及其预言的“集体行动困境”论证,法治是不可能在一个法家崇尚的道德真空中建构起来的。

 

    当然,传统的“礼”大部分都已过时,至少现代人感到很陌生,因而我们需要带着古人的礼治精神重构当代的“礼”,也就是人民认同的社会和国家基本法。其实“礼”的精神并没有过时,当代的“礼”(宪法)则需要征得全社会的同意,其实就是一部绝大多数人自愿接受其统治的“社会契约”。

 

    读书报:西方有关人的尊严的思想传统在今天有何现实意义?中西方关于人的尊严的重要思想之间有哪些异同?

 

    张千帆:虽然基督教神学家几个世纪之前就提出了人格尊严思想,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尊严概念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权利话语牢固占据着主流地位。其实基督教虽然认为人有“原罪”,却也有上帝按自己的映像造人的故事。犹太教[注: 犹太教是世界三大一神信仰中,最早而且最古老的宗教,也是犹太民族的生活方式及信仰。犹太教的主要诫命与教义,来自托辣,即圣经的前五卷书。]甚至伊斯兰教[注: 伊斯兰教,与佛教、基督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与犹太教、基督教同属亚伯拉罕系。7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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