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以“常识”二字作为教科书的名称,早在1923年便已出现,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在这一年分别出版了常识教科书。以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学制常识教科书》为例,其编辑要义记载了出版常识教科书的原因。
“新学制小学课程甚繁,内地各校骤然改组,困难多端。本馆因将社会自然两科合并一科,编成本书,名为常识,既便于教学上的联络,又可以免去多用书本的麻烦;内容分量,比照新定的社会自然课程纲要,只有加多,没有减少,这是最合于内地各校应用的课本。”
该套教科书所配套的《新学制常识教科书教授书》也进一步解释原因,并对“常识”作出定义:“许多教育家都以为社会和自然,在学理上,事实上,有天然联络的机会,所以本书就把社会和自然两科,合并为常识一科。”“本书定名[注: 定名 拼音: 解释: 确定名称;命名(不用于人):这个连队被~为爱民模范连。-dingming]为常识,与通常所称的常识两字,解释稍有分别。通常所称的常识,指专门学识以外,不论何种知识都包括在内。本书所称的常识,范围不出乎社会自然两科以外;全书的质量,不过是普通所称的常识的一部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最早把自然、社会两科合在一起是民间出版商的“权宜之计”,目的则是为了“便于教学上的联络,又可以免去多用书本的麻烦”,当然他们也试图从教育家的观点中寻求学理上的支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