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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文化源流考论

时间:2009-8-8 16:53:48  来源:不详
有石婆庙,盖牵牛讹为石翁,织女讹为石婆也。”(此两条文献引自李道和《岁时民俗与古小说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97-198页)牛女石雕,今在长安斗门,即北常家庄村西石婆庙的“石婆”和斗门镇上的“石爷”两石雕像。据汤池考证,这两尊石像具备了人间男女的性别与职业特征。(见汤池《西汉石雕牵牛织女辨》,载《文物》1979年第2期,第87-88页)长安斗门的牛女二石雕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大型石刻,距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1956年被列为陕西省第一批重点保护文物。) ,牵牛、织女二星开始具备人的形体。牛郎、织女石像成为昆明池的胜景,东汉班固、张衡均有吟咏,魏晋时犹存著录。《关辅古语》曰:“昆明池中有二石人,立牵牛、织女于池之东西,以象天河。”[9]95《文选》卷10潘岳《西征赋》云:“昔豫章之名宇,披玄流而特起。仪景星于天汉,列牛女以双峙。”李善注引《宫阁疏》曰:“昆明池有二石,牵牛、织女象也。”[10]160牛女二石像,还被想象成隔河相望的恋人或夫妇。宋严有翼云:“汉武帝于昆明湖中作二石人,为牵牛织女象。盖欲神异其水,比方河汉。班固《赋》云:‘左牵牛兮右织女,似天汉之无涯。’虽不云七月七日聚会,其意以为夫妇之象,天道深远,所不敢言也。”[11]550牵牛与织女二石像隔昆明池相望,与牵牛星同织女星相隔银河之情状相仿佛,以具体生动的人体形象暗示了牛女二星的婚恋关系,标志着牛女二星爱情神话的生成。人形化的织女和牵牛出现在东汉文人的诗歌和民间的绘画里。《古诗十九首》云:“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织女进一步人形化,她有“素手”,还会“涕泣”,俨然一个美丽的女子,而织女与牵牛则是一对被天河阻隔的恋人。两汉绘画里,牛女神话也成为重要的题材(注:撰者按:汤池说:“牵牛织女这个美好的神话传说,在汉代的美术作品中得到广泛的表现。例如河南洛阳1957年发现的西汉晚期壁画墓,在前室顶脊上绘有牵牛、织女星。东汉画像石中,还刻画出牛郎、织女的具体形象。如南阳有一块画像石,画面右上方刻画河鼓三星,其下刻画着叉腿而立的牛郎,右手持鞭上举,左手握缰牵牛,形象栩栩如生,画面左上方……有一挽着高髻作跽坐状的妇女,当是织女形象。再如山东肥城孝堂山郭氏祠三角形石梁底面,……织女三星,其下刻画着坐在机杼前操机织锦的织女。”(见汤池《西汉石雕牵牛织女辨》,载《文物》1979年第2期,第88页)),牵牛、织女二星从天上的星宿,变为人间的情侣,成为古代社会男耕女织劳动生活的具体呈现。
  鹊桥相会说,是牛女神话生成于西汉初的又一重要佐证。在《诗经》里,牵牛、织女为天河阻隔,西汉初《淮南子》却有鹊桥相会的传说。《白孔六帖》卷9“乌鹊”注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而渡织女。”[12]156茅盾说:“白居易《六帖》引乌鹊填河事,云出《淮南子》(今本无之),则在汉初此故事已经完备了。”[1]84《淮南子》的这条佚文是鹊桥相会说的最早记载。至东汉鹊桥相会说广为流传。唐韩鄂《岁华纪丽》卷3“鹊桥已成”注引东汉应劭《风俗通》云:“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以梁渡织女故也。”[13]显然,从天河阻隔到役鹊为桥、鹊桥相会,这一爱情神话更加完美动人。
  综上,牵牛、织女的爱情神话在西汉初开始生成。织女从人格化的星神,成为具有了人形化的普通劳动者;这一神话的结局从天河阻隔转为鹊桥相会。诚如茅盾所言,“在汉初此故事已经完备了”[1]84。

  魏晋六朝时代是牛女爱情神话的定型期。由于神仙思想的盛行和神仙传说的推动,在文人诗赋和笔记小说中,牛女神话表现出更多的世俗化和情欲化倾向。首先,人物关系更加亲密,牛郎与织女从相恋到婚姻,由恋人而夫妇。《文选》卷19《洛神赋》“咏牵牛之独处”李善注引曹植《九咏》注云:“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10]271最早称牛女为夫妇。夫妇之说,至吴均《续齐谐记》成武丁故事乃确定。唐韩鄂《岁华纪丽》卷3“织女将渡”注引《续齐谐记》曰:“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忽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吾向以被召。弟问织女何事渡河。答曰暂诣牵牛。世人至今云织女嫁牵牛是也。”[13]傅玄《拟天问》曰:“七月七日牵牛、织女会天河。”[14]76其次,情节结构更加完整。明冯应京《月令广义》引南朝殷芸《小说》云:“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使一年一度相会。”[14]784可见,牛女神话已有完整而曲折的情节。至此,织女的身份及牛、女二星的关系和性格从许嫁到隔绝再到相会的故事情节都已定型。换言之,到了魏晋南北朝,牛女神话已经演绎出完整而曲折的故事情节,刻画出生动而鲜明的人物性格。
  隋唐以后是牛女爱情神话的演进期。牛女神话仍然通过文人创作与民间口传两个途径进行传播。白居易、杜牧至秦观都沿用西汉以来的神话传说,写出了美丽动人的诗篇。白居易《长恨歌》写明皇与贵妃在七夕守夜畅想鹊桥相会的神话,喊出“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生死相随的爱的誓言。北宋秦观《鹊桥仙》:“织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是借牛女神话来讴歌坚贞不渝的爱的信念。不过,这些诗篇对牛女神话的人物性格与故事情节上并无发展。民间口传的牛女爱情则形态各异。袁珂《中国神话传说辞典》“牛郎织女”条里采集了一则普遍流传的牛女传说,其情节是:“织女为天帝孙女,王母娘娘外孙女,于织纴之暇,常与诸仙女于银河澡浴。牛郎则下方一贫苦孤儿也,常受兄嫂虐待,分与一老牛,令其自立门户。其时天地相去未远,银河与凡间相连。牛郎遵老牛嘱,去银河窃得织女天衣,织女不能去,遂为牛郎妻。经数年,产儿女各一,男耕女织,生活幸福。不意天帝查明此事,震怒非常,立遣天神往逮织女。王母娘娘虑天神疏虞,亦偕同去。织女被捕上天,牛郎不得上,与儿女仰天大哭。时老牛垂死,嘱牛郎于其死后剖皮衣之,便可登天。牛郎如其言,果偕儿女上天。差已追及织女,王母娘娘忽拔头上金簪,凭空划之,顿成波涛滚滚天河。牛郎织女隔河相望,无由得过,只有悲泣。后终感动天帝,许其一年一度于七月七日鹊桥相会。”[15]82这一民间口传文学,通过牛女之被阻隔,谴责封建礼教势力的代表天帝和王母娘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鲜明的阶级性。牛郎、织女的性格形象更加丰满,成为勤劳善良、忠于爱情的美好典型。许多学者认为,民间口传中的牛女神话是结合了天鹅处女型故事和兄弟分家型故事,在长期流传中加工改造而成的。
  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长安西南昆明池畔开始修建牛郎、织女庙,设案供奉牛女二石像。北宋宋敏求《长安志》卷12县二长安:“唐贞元十四年置石父庙。”“石婆神庙并在县西南三十五里昆明池右。”“今石人宛在,后人名石父石婆云。”[16]这是史载最早的牛郎、织女庙。“石父”、“石婆”是长安乡民对西汉牛郎、织女石像的俗称。此后,有许多地方也修建祠庙,祭祀牛女二星神。
  综上,牛女爱情神话在周代的镐京孕育,在西汉初的长安生成,经过魏晋南北朝文士的修饰与定型,隋唐后在民间广为流传。无庸赘言,长安正是牛女传说的故乡。
  
  二、七夕节俗起源于西京长安
  
  七月七日,并非“七夕”。七月七日原是岁时性的节日,与牛女神话无涉。这一“良日”古已有之,其节俗包括曝衣、曝书等。“七夕”则依托牛郎、织女的爱情神话而产生,是一个纪念性节日,其节俗主要有守夜乞愿和穿针乞巧等。
  《诗经·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夏秋之交,正是曝晒旧衣和制作新衣的时节。宋卜子《杨园苑疏》曰:“太液池西有武帝曝衣阁,常至七月七日,宫女出后登楼曝衣。”[17]卷31据此,七月七日曝衣之俗,可溯至西汉武帝时。东汉崔《四民月令》曰:“七月七日作曲合蓝丸及蜀漆丸,暴经书及衣裳。”[18]76则曝书、曝衣以免虫蠹,渐成习俗。此俗至魏晋尤盛。王隐《晋书》曰:“魏武帝辟高祖(司马懿),以汉祚将终,不欲屈节于曹氏,辞以风痹,不能起居。魏武遣亲信令史微服于高祖门下,……七月七日高祖方曝书,令史窃知,还具以告。”[17]卷31司马懿假病,仍不废曝书,可见七月七日此俗之盛。《世说新语》曰:“郝隆七月七日见邻人皆晒衣物,乃仰卧出腹,云晒书。”[19]76《竹林七贤论》曰:“阮咸,字仲容。七月七日,诸阮庭中灿然,莫非锦绨。咸时总角,乃竖长竿,标大布犊鼻裈于庭中,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18]76卧腹曝书、挂犊鼻裈,是魏晋名士七月七日的滑稽表演。可见,七月七日原有的节俗,“曝书策,晒衣裳”[13],都是在白昼举行的。晋潘尼《七月七日侍皇太子宴玄圃园诗》曰:“商风初授,辰火微流,朱明送夏,少昊迎秋。嘉木茂园,芳草被畴,于时我后,以豫以游。”[18]76这一“良日”里,达官显贵们还要宴游。这里,潘尼也未提及牛女神话。
  从西汉初年开始,牵牛、织女的爱情神话逐渐渗透在七月七日这一“良日”,最终形成在七月七日晚上守夜乞愿、穿针乞巧等一些新的节俗。七月七日这一白昼的“良日”,渐渐变成了晚上的乞巧节;原本在白昼举行的曝衣、曝书等节俗淡化了,守夜乞愿、穿针乞巧成为七月七日晚上的民俗景观。(注:撰者按:《太平御览》卷31“七月七日”引晋周处《风土记》三则。《风土记》云:“七月初七日重此日,其夜洒扫中庭,然则中庭乞愿,其旧俗乎?”又云:“魏时人或问董勋云:七月七日为良日,饮食不同于古,何也?勋云: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糜为饵。今比人惟设汤饼,无复有麋矣。”又云:“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祈河鼓(《尔雅》曰河鼓谓之牵牛)、织女。言此二星辰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咸云见天汉中有奕奕白气,有光耀五色,以此为征应,见者便拜而愿,乞富乞寿,无子乞子,唯得乞一,不得兼求,三年乃得,颇有受其祚者。”在第一则中,周处指出,七月七日之成为“良日”,原因是“重其日”。就像古人重视正月一日“元日”、三月三日“上巳”、五月五日“端午”或者九月九日“重阳”一样,七月七日受到重视,成为“良日”。明李诩曰:“古人之节,抑有义焉。如元旦、上巳、端午、七夕、重阳,皆以奇阳立节,偶月则否,此亦扶阳抑阴之义也。”(见李诩《戒斋老人漫言》卷7,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05-306页)但守夜乞愿,本是这一“良日”的旧俗么?周处提出疑问。在第二则里,“七月七日为良日,饮食不同于古”,显然,七月七日这一“良日”的饮食习俗与牛女神话并无关涉。从第三则看,七夕守夜乞愿之俗至晋代已流行。由此,七月七日转为“七夕”之痕迹,或可窥见(参阅《四部丛刊》子部三编《太平御览》第2册)。)《四民月令》和《西京杂记》里保留一些关于七夕节俗起源于西京长安的珍贵记载。
  守夜乞愿之俗的最早记载,提及西汉文帝窦后。《初学记》卷7“七月七日”载梁宗懔《荆楚岁时记》注引《五王传》曰:“窦后少小头秃,不为家人所齿。遇七月七日夜,人皆看织女,独不许后出,有光照室,为后之瑞。”[18]76《岁华纪丽》卷3“瑞光”注云:“前汉窦皇后传云:后,观津人也。少小头秃,不为家人所齿。遇七夕夜,人皆看织女,独不许后出。乃有神光照室,为后之瑞。”[13]则七夕守夜“看织女”之俗也要溯至西汉初。《四民月令》曰:“七月七日,曝经书,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祈请于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19]75在牛郎织女欢会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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