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按:第二字原书缺释。该字图版作31,是“又”字。又疑读为“有”。
3. 甬必以囗为 26
按:“为”上一字左从“火”。
4. 幽囗……47
按:简47原未释。首字图版作32,左残。该字右部从“幺”从“山”,当是“幽”字。九店56号简45“幽”字图版作33,可以参看。
5. 内囗囗 78
按:简78原书未释。首字图版作34,当释为“内”。
6. 凡囗 86
按:简86原书未释。首字图版作 35 ,当释为 “凡”。
本文写作得到了湖北省博物馆萧圣中研究员的大力支持与帮助,陈伟先生、李天虹先生、徐在国先生、刘国胜先生也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谨向各位师长表示感谢。
[2] “ ”,整理者认为有可能是“㽯”字的异体,字又作“畦”,其考释非常精当。“㽯”字见曾侯乙简80(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上博《周易》简17(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字从“冏”从“崔”从“田”。九店简“ ”疑为“㽯”字的省形。
[3]我们所用的系《九店楚简》图版所用原照,故径称之为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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