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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楚简《容成氏》疏札九则

时间:2009-8-8 16:58: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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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湯於是乎徵九州之師”,《呂氏春秋·仲夏紀》有“湯於是率六州以討桀罪”之說,“六州”或是“九州”之訛。

(八)紂之虐政

《容成氏》簡44、簡45:“[紂於]是乎作爲九成之臺,寘盂炭其下,加圜木於其上,思民道之,能遂者遂,不能遂者,內(墜)而死,不從命者,從而桎梏之。於是44乎作爲金桎三千。既爲金桎,又爲酒池,厚樂於酒,溥夜以爲淫,不聽其邦之政。……45

此兩簡連讀,述紂之虐政。傳世文獻對此也有所反映。《韓非子·喻老》:“居五年,紂為肉圃,設炮烙,登糟邱,臨酒池,紂遂以亡。《史記·殷本紀》也有紂“以酒為池,縣肉為林”和作“炮格之法”的記載。炮格(烙)之法,《史記集解》引《列女傳》曰:“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綴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索引》引鄒誕生云:“見蟻布銅鬥,足廢而死,於是爲銅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簡44所載,與上述兩說大致吻合。“桀爲酒池”之說,又見於《韓詩外傳》卷五:“桀為酒池,可以運舟,糟丘足以望十裏,一鼓而牛飮者三千人。”另外,《淮南子·俶真訊》:“逮至夏桀殷紂,燔生人,辜諫者,爲炮烙,鑄金柱……”參之簡文,知《淮南子》所言“金柱”,即爲簡文之“金桎”。

(九)“戊午之日”

《容成氏》簡51:“[武王於]是乎作爲革車千乘,帶甲萬人,戊午之日,涉於孟津,至於共、縢之間,三軍大犯。……”

    武王伐紂,師渡孟津之事,又見於《書序》及《史記·周本紀》。《書序》作:“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作《太誓》三篇。”《史記·周本紀》作:“[武王]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鹹會。”《書序》《史記》均以“戊午”之日爲周師渡孟津,但前者言“一月戊午”,後者言““十二月戊午””,兩者月份的差異,當是殷、周建正不同所致。《容成氏》簡51亦以“戊午之日,涉於孟津”,與《史記》和《書序》所載正合。



[1] 李零整理,《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容成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月版。陈剑,《上博简》〈容成氏〉的拼合与遍连问题》,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rog/wssf/2003/chenjian01.htm

[2] 刘乐贤,《读上博〈容成氏〉小札》,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wssf/2003/liulexian01.htm

[3]李锐,《上博馆藏楚简(二)札记》,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wssf/2003/lirui01.htm

[4]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观堂集林》卷九,中华书局1959年6月版。

[5] 许全胜,《〈容成氏〉补释》,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rog/wssf/2003/xuquansheng01.htm

[6]许全胜,《〈容成氏〉补释》,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rog/wssf/2003/xuquansheng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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