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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楚简《容成氏》疏札九则

时间:2009-8-8 16:58:25  来源:不详
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後帝啟。”《孟子·萬章》與《史記·夏本紀》所述,大致相同,多爲後世所本。

但《晉書·束皙傳》引《竹書紀年》曰:“益幹啓位,啓殺之。”《戰國策·燕策一》也提到:“禹授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啓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其實令啓自取之。”《容成氏》所述“啓攻益自取”事,與《孟子》、《史記》有別,而與《竹書紀年》及《戰國策·燕策一》較爲接近。

(四)夏、商王世

《容成氏》簡35A、簡42,涉及到夏、商王世的問題,其中:

簡35A作“ 王天下十又六年〈世〉而桀作。桀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為]……”簡42作“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紂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爲……”

簡35A,長21.8釐米,上端完整,簡端空白處有字迹殘劃,整理者李零先生以爲,從文義看,所缺文字是講當時已經受命稱王的湯。但李銳先生認爲:據上下文意,此處不是講湯受命稱王十六年後桀作,而是啟王天下十六世後桀作,“年”當為“世”之訛;簡文前所缺之字,參以簡34“啟”字,似輪廓相近[3]。此意見可從。如此,《容成氏》簡35A有關記載的本義,是指夏代自啓至於桀的在位王數共十六位。這與《史記·夏本紀》所載啓至於桀的夏王世系大體相合。另據《太平禦覽》卷八十二“皇王部”引《紀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无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大戴禮記·少閒篇》:“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孫桀即位。”自禹至桀十七世,與《容成氏》所言自啓至桀十六世,也正好吻合。

關於商王世系,《國語·晉語四》有“商之饗國三十一王”的記載,韋昭注曰:“自湯至紂”。《大戴禮記·少閒篇》:“成湯卒崩,殷德小破,二十有二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殷德大破,九世,乃有末孫紂即位。”兩者相加,從成湯至於紂,亦正好是三十一王。《史記·殷本紀》所載商王譜系,從湯至紂,也恰好是三十一王(包括父子相繼和兄弟相及)。另據《史記·殷本記》“集解”引《汲塚紀年》,有“湯滅夏以至於受(紂)二十九王”之說,此說與《史記》不合。但王國維根據殷墟卜辭資料考證殷商先王先公名號,排出一個較爲可靠的世系,殷商先王從湯至紂,正好也是三十一位,從而證明了《史記·殷本紀》對殷商先王記載的可靠性[4]。《容成氏》簡42所言“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正與《史記》的記載相合。

(五)伊尹間夏

《容成氏》簡36~37:“當是時,強弱不治諹,衆寡不聽訟,天地四時之事不修。湯乃尃爲征籍,以征關市。民乃宜怨,虐疾始生,於是36乎有喑、聾、跛、□、癭、□、僂始起。湯乃謀戒求賢,乃立伊尹以爲佐。伊尹既已受命,乃執兵欽(禁)暴,羕得於民,遂迷而37

以上兩簡,均爲完簡,可連讀。這兩簡所述史迹,涉及到湯、桀與伊尹三者的關係問題,頗值得研究者注意:

    簡36“湯乃尃爲征籍,以征關市。”李零釋“尃”爲“輔”,可從。此事不見傳世文獻,但據傳世文獻,湯受命稱王前,曾爲夏之方伯,並掌有征伐之權。《書序》:“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征之,作《湯征》。”《孔氏傳》曰:“爲夏方伯,得專征伐。”《史記·夏本紀》還提到:“帝桀之時,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叛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湯而囚之夏台,已而釋之。”從中亦可窺見滅夏之前湯與桀之間的從屬關係。湯“輔爲征籍”,似乎有湯助夏桀聚斂百姓之意。其目的似在於由此導致民怨,使桀失去民心。

簡37“伊尹既已受命,乃執兵欽(禁)暴,羕得於民”之事,也不見傳世文獻。但古人有“伊尹間夏,以亂夏政”之說:《太平禦覽》卷一三五“皇親部”引《竹書紀年》曰:“(桀)其元妃於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與伊尹交,遂以間夏。”《孫子兵法·用間篇》:“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故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爲間者,必成大功。”“伊摯”即伊尹。

文獻中伊尹往往具有雙重身份,他既是湯臣,又曾“去湯適夏”。《孟子·告子下》:“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趙岐注曰:“伊尹爲湯見貢於桀,桀不用而歸湯,湯複貢之,如此者五。”《史記·殷本紀》:“湯舉任伊尹以國政。伊尹去湯適夏。即醜有夏,複歸於亳。”《書序》作:“伊尹去亳適夏,即醜有夏,複歸於亳。”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卷三十謂:“案《射義》,古者諸侯有貢士于天子之制,蓋伊尹爲湯貢士而適夏也。鄭注《大傳》云:‘是時伊尹仕桀。’”

《呂氏春秋·慎大覽》:“桀爲無道……湯乃惕懼,憂天下之不寧,欲令伊尹往視曠夏,恐其不信,湯由親自射伊尹。伊尹奔夏三年,反報於亳,……湯謂伊尹曰:‘若告我曠夏盡如詩。’湯與伊尹盟,以示必滅夏。伊尹又往視曠夏,聽於末嬉。……”其中所記,雖有“演義”的成分,但也曲折地反映了伊尹、湯與桀之間的複雜關係。簡文所記伊尹故事,與其“間夏”之舉,當有直接聯繫。這樣,湯助桀聚斂、伊尹助湯滅桀,正可與《竹書紀年》、《史記》、《書序》等文獻的“間夏”、“即醜有夏”之語,相互印證。

《容成氏》簡36、37所述“天地四時之事不修……民乃宜怨,虐疾始生。於是乎有喑、聾、跛、□、癭、□、僂始起”,李零先生以爲是指桀之亂政,在湯伐桀之前;陳劍以爲是指湯之亂政,在伐桀之後。但徵之文獻,似以“桀之亂政”說爲妥。

桀不務德而行暴政之事,傳世文獻多有記載。《尚書·湯誓》:“夏王率遏衆力,率割夏邑。有衆率怠弗協,曰:“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史記·夏本紀》:“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殷本紀》:“當是時,夏桀爲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爲亂。”

“湯有亂政”的說法,卻未得聞。《殷本紀》記載,湯滅夏後,做《湯誥》,告諸侯群後:“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罰殛汝,毋予怨。”《呂氏春秋·慎大覽》:“湯立爲天子,夏民大悅,如得慈親,朝不易位,農不去疇,商不變肆,親郼如夏。此之謂至公、此之謂至安,此之謂至信。”《尚書大傳》載:“桀殺刑彌厚而民彌暴,故爾梁遠,遂以是亡;湯之君民聽寬而獄省。”如此,桀之虐政與湯之善政,恰成鮮明對比。

另外,《韓詩外傳》卷三:“太平之時,無瘖龐、跛眇、尫蹇、侏儒、折知,父不哭子,兄不哭弟,道無繈負之遺育。然各以其序終者,賢醫之用也。故安止平正,除疾之道無他焉,用賢而已矣。《詩》曰:‘有瞽有瞽,在周之庭。’紂之餘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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