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蒙》卦
楚簡六三爻辭“ ”字釋文隸作“躳”[1],其實當作“ ”,其字从身从邑。楚簡《周易·渙》卦六三爻辭“躳”字作“ ”,右邊與此明顯不同,可比較。“窮”字又作“竆”,也作“𥨪”。《說文》:“𥨪,从邑,竆省聲。”如此,“ ”也是从邑,“躳”省聲。馬王堆帛書《易經》此字右下殘損,有可能作“ ”,也有可能作“ ”。比如《渙》卦六三爻辭“渙其躬”之“躬”,帛書《易經》就作“ ”[2]。字从邑,从身,“宮”省聲。
二 《需》卦
王弼本《需》卦的“需”字,楚簡本皆作“ ”。濮茅左隸作“ ”,認為:“疑从子、从而省,即‘孺’字,讀為‘需’。字形變化與‘輀’又作‘輭’、‘轜’,‘胹’又作‘腝’、‘ ’同。或釋‘包’,字从子、从包省,《汗簡》‘包’字从子、从包,作‘ ’。”[3]
案:此字上部“从而省”難以成立,“ ”作為構件,也見於包山簡151、九店簡17、20、21、22、23、24等,或以為“夊”,或以為“勹”。《周易·比》卦的“原筮”,楚簡作“备簭”。“备”字的上部,从“夊”而不从“ ”。可見“ ”不能隸作“夊”。李家浩將其隸作“勹”,顯然是正確的。[4]因此,此字可隸作“ ”。
此字雖从“勹”,从“子”,但不能釋為“包”字。因為“包”字與“需”在形音義哪個方面都不好解釋。林義光《文源》:“《說文》从勹之字,古作从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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