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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簡《周易》校釋記(一)

时间:2009-8-8 16:58:34  来源:不详
。”[46]此是以“原筮”為野筮。這些解釋都過於牽強,距離《比》之卦義太遠。疑“原”訓諒。《莊子·天道》:“因任己明而原省次之。”成玄英疏:“原者,恕免。”“筮”,疑讀為“折”,指折敗。今本《老子》二十五章的“大曰逝”,“逝”字帛書甲、乙本都寫作“筮”,其實本字當作“折”,義為折敗。[47]“原筮”,即恕免他人的折敗。

因此,卦辭“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甯方來,後夫凶”,是說親比,就會吉利;體諒他人的折敗,從一開始就永久守持正固,必無咎害;不獲安寧者正前來親比,遲來者則有兇險。強調親比的重要性,闡述如何去親比、團結人。

楚簡本“无咎”前有“吉”字。王弼本、帛書《易經》本皆無。疑“吉”為衍文,抄手涉前文而誤增。因為既稱“吉”,再說“无咎”,似為蛇足。但《周易》經文稱“吉,无咎”者有十二處,其中稱“元吉,无咎”的有二,稱“大吉,无咎”、“引吉,无咎”者各一,稱“大人吉,无咎”、“丈人吉,无咎”者各一,單稱“吉,无咎”者有六。所以,還不好肯定楚簡的“吉”字就是衍文。

 

王弼本初六爻辭“有孚盈缶”,楚簡本作“又孚海缶”。濮茅左考釋:“海”,《說文·水部》:“海,天池也,以納百川者。”“又(有)孚海缶”,以喻著信立誠,若海若缶,能納來者,皆與相親而無偏。[48]

案:《玉篇·水部》:“海,大也。”“海”有大、富義,故能與“盈”義近互用。

 

王弼本六二爻辭“比之自內,貞吉”,帛書《易經》等同,楚簡本作“比之自內,吉”。

案:“貞吉”,要“貞”才能“吉”,可見“貞”是有條件的。但“比之自內”,值得肯定,不一定需要條件。所以,從文意看,楚簡本無“貞”字似更勝。

 

王弼本六四爻辭“外比之,貞,吉”,帛書《易經》等同,而楚簡本“貞,吉”作“亡不利”。

案:“外比之”與“比之自內”相對,“比之自內”是“吉”,“外比之”肯定語氣應該更輕一點,故楚簡本“无不利”更勝。

 

王弼本九五爻辭“王用三驅”,楚簡本作“王晶驅”,少一“用”字。

案:帛書《易經》、帛書《繆和》引、阜陽漢簡本皆有“用”字,而帛書《昭力》三引皆無“用”字,與楚簡本同:

 

子曰:“《師》之‘王參賜命’與《比》之‘王參毆’與《 》之‘自邑告命’者三者,國君之義也。”……又問:“《比》之‘王參毆’,何胃也?”子曰:“……《易》[曰:《比》]之‘王參毆,失前禽,邑人不戒,吉。’若為人君‘毆’者,亓人孫‘戒’在前,何不‘吉’之又?’”[49]

 

其引《師》卦“王參賜命”、《泰》卦“自邑告命”皆無脫文,可見不是抄手偶然漏脫。這說明楚簡無“用”字,也是有來源的。

 

王弼本上六爻辭“比之无首”,楚簡本作“比无首”,少一“之”字。

案:帛書《易經》、阜陽漢簡本皆無“之”字,與楚簡同。而《小象傳》:“比之无首,无所終也。”表面上看有“之”字。但也有可能是為了湊成四字句,就將“比无首”加上一“之”字。如《復》卦初九“不遠復”,《小象傳》作“不遠之復”;《大有》六五“威如,吉”,《小象傳》作“威如之吉”,也皆增加一“之”字。因此,楚簡本和帛書《易經》、阜陽漢簡本無“之”字,應當可從。

 

由此可知,所謂“筮辭”,楚簡此卦與王弼本有五處不同,其中有兩處有來源可查,有三處是楚簡本獨有。但即使是這獨有的三處,也還是有一定理據的,不能說純屬誤書。

六 《大有》卦

 

王弼本大有卦六五爻辭“厥孚交如,威如,吉”,楚簡作“氒孚洨女, 女,吉”。濮茅左考釋:“氒”,《唐韻》:“氒,厥古文。”《爾雅·釋言》:“厥,其也。”“洨”,《集韻》音“交”,讀為“皎”。……光明而照察。“ ”,即“愇”字,通“韙”。《集韻》:“韙,通作愇。”《說文·是部》:“韙,是也。从是,韋聲。”明其是者,戒其非。或讀為“威”、“委”。“女”讀如“如”。馬王堆漢墓帛書《二三子》:“卦曰:‘絞如,委如,吉。’孔子曰:‘絞,日也;委,老也。老日之行……,故曰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本句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作:“六五:闕復交如,委如,終吉。”[50]

案:從帛書《二三子》“絞,日也”的解釋看,楚簡本的“洨”、王弼本的“交”以及《二三子》的“絞”,都應讀如“皎”。而“ ”、“委”都應讀如“威”。帛書《二三子》應作:“卦曰:‘絞如,委如,吉。’孔子曰:‘絞,日也;委,老也。老、日之行□□□,故曰吉。’”[51]所謂“委,老也”,即“威,老也”。《說文·女部》:“威,姑也。从女,从戌。《漢律》曰:‘婦告威姑。’”《廣雅·釋親》:“姑,謂之威。”此“威”是指丈夫的母親,故稱為“老”。由於“老”是名詞,故能與“日”並稱。《讀書雜誌·漢書第十五》:“嬴取威於百儀兮。念孫案:《廣雅》曰:‘威,德也。’《周頌·有客》篇:‘既有淫威,降福孔夷。’正義曰:‘言有德,故易福。’《風俗通義·十反》篇曰:‘《書》曰:天威棐諶。’言天德輔成也。《呂氏春秋·應同》篇曰:‘黃帝曰:因天之威,與元同氣。’是威與德同義。”[52]因此,爻辭“厥孚交如,威如,吉”,是說其誠信像太陽一樣明亮,象父老一樣有威望,為人所信服,就會吉利。《小象傳》:“‘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所謂“發”,即“明”。《詩·長發》《釋文》引《韓詩》:“發,明也。”《廣雅·釋詁四》:“發,明也。”[53]而“明”義由“皎”來。“易而无備”,義從“威如”來,服之如父老,故人們平易而不須戒備。《家人》卦上九爻辭也說:“有孚,威如,終吉。”是“家人”,故稱“威如”而不稱“皎如”,以“威如”為父老一樣有威望,為人所信服的意思更加清楚。

帛書《易經》稱“終吉”,而楚簡本、王弼本、帛書《二三子》引皆作“吉”。帛書《易經》本之“終”字當為衍文,疑因《家人》卦上九爻辭之“終吉”(帛書《易經》同)而誤增。

 

七 《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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