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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藏竹书《恒先》试解

时间:2009-8-8 16:58:37  来源:不详
无事:
详宜利:庞朴云:“宜即义。详义利,指有为者之明辨善恶与利害、理想与事功。”
主采物:李锐云:“廖名春先生指出:‘采物’见于《左传》和帛书《二三子》,指区别等级的旌旗、衣物,相当于礼仪制度;‘采物出于作’,‘作’下有重文符,释文脱漏。”其说是。《左传·文公六年》:“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疏云:“采物谓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各位高下,各有品制。天子所有,分而与之,故云分之。”
附识:
李零先生所释“主采物”本无可非议,但“主”不好解释。战国文字“主”有二读,除读“主”外,还有读“重”之例。新蔡葛陵楚简甲三220“一  ,其重一匀(钧)”,[8]“重”字原简字形从金主声,是其例。若释“主采物”为“重采物”,读为“踵采物”,则与上文“详义利”句相承。“详”是审察的意思,“踵”是寻的意思。[9]“详义利,踵采物”诸句,大意是:审查追寻义利以及采物制度,义利、采物出于创作。有创作于是有事业,没有创作就没有事业。
举天[下]之事,自作为事,甬(用)以不可更也:
举天下之事,原简脱“下”字,从庞朴说补。
自作为事,“自作”与模仿、復制相区别,自主的创作才能成就事业。
甬,读为“用”。郭店简《老子》甲37“道之甬也”,丙6“甬兵则贵右”,郭店简《性自命出》9“其甬心各异”,郭店简《成之闻之》1“古之甬民者”,上博藏竹书《诗论》4“其甬心也将何如”,上博藏竹书《容成氏》30“而听甬之”,其“甬”皆读为“用”。用者,因也。
不可更也,不可替代。大凡创造发明,因其融入了作者的心血,烙上了作者的烙印,因而具有不可替代性。凡模仿、抄袭,皆等而下之,不可谓“作”。
凡【7】言名先,诸有疑,荒言之后者校比焉:
简7下接简10,是庞朴先生的意见。“先”字后有墨丁,李零先生认为是表示专有名词的符号,我认为将其理解为句读符号,也可以读通。该墨丁过于特殊,究竟是什么含义,还可以继续研究。
名先,事物称名之先,也就是尚未被命名的事物。荒言之后者校比焉:荒言,妄言,《庄子·齐物论》:“予尝为女妄言之,女以妄听之奚。”妄言即孟浪之言,所谓“孟浪之言”,《齐物论》释文:“李云:犹较略也。崔云:不精要之言。”凡议事物之名,诸多有疑。在尝试性的拟名之后,将会得到校核比较。以上是说事物的得名有一个过程,诸多称名之中,经比较淘汰不准确的,最终达成共识,形成定名。“校比”,李零先生引《周礼·地官·党正》:“正岁,属民读灋而书其德行道艺,以岁时莅校比。”
举天下之名,虚树,习以不可改也:
    树,原简字形从言豆声,李零先生读为“树”。“虚树”,虚拟的表识,意即名是虚拟的称呼。“名”相对于“实”为虚。树,立也。树有标志、范围的意义,《易·系辞》:“不封不树”,虞注:“聚土为树。”封树是圈定一定的范围,并明其所属。而“名”对于“实”而言,也具有内涵(属性)与外延(范围)两方面的意义。“习以不可改也”,犹约定俗成。
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天下【10】之大作,其炽尨不自若作,甬(用)有果与不果,两者不废:
果天下之大作,成就天下的大作。“果”,成也(《论语·子路》“行必果”缪协注)
炽尨:“炽”原简字形以上从日,下从火之字为声符。新蔡葛陵楚简甲三33有一人名用字,从黾,其声符也是上从日,下从火,该字简甲三342作“萴”。据此该字有可能读为“炽”,“炽”、“萴”皆是职部字。“炽”是盛的意思,“尨”读为“厖”,大也(《尔雅·释诂》)。“其炽尨不自若作”,强者所成就的大作,其盛其大不是他自己的如此之作。亦即作之预期与作之成果不一定相符。
用,因也。“用有果与不果”,因此有达到目的的,也有没达到目的的。
两者不废,不以成败论也。
举天下之为也,无夜(亦)也,无与也,而能自为也:【11】
无亦也,《庄子·田子方》:“颜渊问于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
    无与也,“与”,如也(《广雅·释诂》)。经传“弗与”犹弗如,“孰与”犹孰如(王念孙《广雅疏证》)。
    以上将“为”与模仿、趋同区别开来,凡模仿、趋同,“为”在他人,非我之“自为”也。
举天下之生,同也,其事无不復:
参简5:天道既载,唯一以犹一,唯復以犹復。
[举]天下之作也,无许极,无非其所:
“举”字据庞朴说补。
    《管子·心术上》:“天之道,虚其无形。虚则不屈,无形则无所位,无所位,故徧流万物而不变。”是迕之异体,逆也。[10]天之道没有任何地方与万物相逆,故能徧流万物。知简文“无许极”即无背离恒。“无非其所”,皆是也。天下之作,没有背离恒的,这是普遍性的道理。“极”,原简字形从心亟声,读为极。[11]《系辞》“易有太极”,帛书本作“恒”。此处“极”也是“恒”的意思。
举天下之作也,无不得其极而果述(遂)。甬(用)或【12】得之,甬(用)或失之:
用或得之,用或失之,用,因也,因得其恒,故得之也;因失其恒,故失之也。
举天下之名,无有废者:
这句话可以逆推,凡被废者,被淘汰者,未被公众认可者,不可谓名。
与(举)天下之明王、明君、明士,甬(用)有求而不患:【13】
与:庞朴先生读为“举”,其说甚是。
    明王、明君、明士,承上文,明王、明君、明士乃所谓“名”。 
患:整理者隶定为从心吕声之字,读为虑。按原简该字稍残,下从心,心上之二口有竖画穿出(下口中的竖画尤明显),有可能是“患”字。《老子》十三章:“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简本乙7)明王、明君、明士因其有求,所以“不患”。典籍“不患”为辞,其后例有宾语;简文“不患”后无宾语,应是承上文省略宾语“得失”。
    《墨子·经上》:“虑,求也。”《经说上》:“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盖求有得之者,亦有失之者,明王、明君、明士其所以为“明”,必知得失之理也。既知得失之理,故求而不患得患失也。


 
以下我们讨论几个问题,有些是题外话。
    (一)关于“恒先”
李零先生认为“恒先”是表示“道”,意思是对的。不过简文明确以“恒”(简2“恒莫生气”)或“恒先”为本根,而“道”仅简9“天道既载”一见,此与《老子》、帛书《道原》等以“道”为本根有所不同。简文“静”、“虚”等概念近于《管子·心术上》中的“静”、“虚”;所论“音、言、事”,与《内业》中的“音、言、使”相同(参上文)。因此可以认为,竹书《恒先》应是稷下学者所作。
    《管子·心术上》:“天之道虚,地之道静。虚则不屈,静则不变。”
    据此可知,“恒先无有,朴、静、虚”的意思是:恒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具有朴、静、虚的特点。朴是普遍意义的质素,[12] 静是不变,虚是无限。
“无有”,庞朴云:“啥也没有,万有皆无。”按“无有”不等于“啥也没有”。《老子》二章“有无相生”,郭店楚简《老子》甲15:“有亡之相生也”,“相生”是指对立联系的事物相互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有”是指为人所见,为人所了解的存在;“亡”是指尚未被人所见,尚未被人所了解的存在。“亡”或“无”不等于没有,而是指事物的隐蔽状态。“亡”,《说文》:“逃也,从入乚。”又:“乚,匿也。象  曲隐蔽形。”乚,“读若隐”。《文子·上德》:老子曰:“道以无有为体。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谓之幽冥。”因而恒先之“无有”,也是“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的意思。
    (二)关于“气”
“气”在中国哲学中具有本根的意义,[13]先秦诸子论气,大都语焉未详,惟《恒先》对气作有明确的界说,这对于先秦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气”较早的例子见于《国语·周语上》:“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诸子文献中的例子如《管子·内业》:“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孟子·公孙丑上》:“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庄子·至乐》:“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可以看出,惟《管子》、《庄子》中的气论与《恒先》较接近。
《恒先》论气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气是从来就有的
“或作。有或焉有气,有气焉有有”,空间初成即有“气”,有气然后有万有。
其二、 气是永恒的
“气是自生,恒莫生气。气是自生自作。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或,恒焉,生或者同焉”,气是自生自作,气与或都是永恒的。
其三、气是生成的重要环节
恒先作为终极之先,是“无有”,而气则居于“无有”与“有”之间。恒不直接生成天地,天地是由“气”生成的。“浊气生地,清气生天。气信神哉”。在郭店简《太一生水》中,太一与天地之间也有一居间物,这就是“水”。“大一生水。水反柍(映)大一,是以成天。天反柍(映)大一,是以成地”。[14]很显然,《恒先》中的“气”与《太一生水》中的“水”都是天地生成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关于“作”
    《恒先》认为,“作”是永恒的“或”、永恒的“气”的根本精神。
“有出于或,生出于有,音出于生,言出于音,名出于言,事出于名。或非或,无谓或;有非有,无谓有;生非生,无谓生;音非音,无谓音;言非言,无谓言;名非名,无谓名;事非事,无谓事。
详义利,主采物,出于作,作焉有事,不作无事。”
    这里“或”、“有”、“生”、“音”、“言”、“名”、“事”环环相扣,如果省略中间环节,那么可以说,只有认识“或”,才能真正认识人类事业的根本精神;如果误解了“或”及其相关规定(或非或,无谓或),我们将不能正确认识人类文明及其事业(事非事,无谓事)。
    “或作”(简1)而有气,有气而后生成天地;而作为人类文明的义利、采物,“出于作,作焉有事,不作无事”,域中如果没有“作”,是不可想象的;没有“作”的人类社会将没有事业,同样也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可以认为,“作”既是“或”的基本精神,同样也是人类文明的基本精神。
    “作”就是创造。
    “作”必须是“自作”。“举天〔下〕之事,自作为事,用以不可赓(更)也”。而“为”也必须是“自为”,才能算是真正的“为”。“举天下之为也,无夜(亦)也,无与也,而能自为也”。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文的,作、为都是自作、自为。而自作、自为的精神则源自气,因为气是“自生自作”,由气生成的天地万物(包括人文)也必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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