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易》简42“王 于 ”
帛书本作“王假于廟”,今本作“王叚于廟”。整理者认为 ,从 ,各声,读为“各”,
至、达。
今按: 字所从的 当是所加之声符。各、格,见母铎部。 ,《说文》“读若讙”。
讙,晓母元部。很多从雚声的字如灌、鹳、觀等属见母元部。
四、《周易》简45“汬 寒湶飲”
帛书本作“井戾寒湶食”,今本作“井洌寒泉食”。简49“ 丌胤”,帛书本作“戾其 ”,今本作“列其夤”。其中的 ,整理者认为从水, 声,疑 为“烈”之或体,或释 为“ ”籀文“锐”。其中的 ,整理者读为“列”。
今按:包山楚简3、10、170等简有此字,右从戈作 。戈、刃义近,当为同字异体。如同侯马盟书“则”,或体从刃,或从戈作 。[14]我们曾疑包山楚简的这个字为“戡”字,如同《说文》湛字古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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