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史的角度上,它在春秋時代的歌詩與漢代的采詩之間增補了戰國時代的歌詩記錄,難能可貴。《漢書·禮樂志》云:“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圓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樂府兼負采詩之責,漢哀帝時被撤消。但東漢的黃門鼓吹署又肩負起樂府的職責,繼續搜集樂府詩。漢代的采詩成績,現在可以見到集中於宋朝郭茂倩所編的《樂府詩集》裡,以相和歌辭最多,已經失去了樂律的記載。
如以漢代的樂府詩和《采風曲目》中的篇名相較,則精神契合之處頗多。如《子奴思我》、《毋 (過) (吾)門》、《野有埜》、《思之》、《道之遠爾》、《良人亡不宜也》、《奚言不從》、《出門以東》等篇目,有著非常顯明的平民色彩,它們的熱切直白,或許就像樂府詩中的《上邪》、《東門行》、《隴西行》等名篇一樣,耐人尋味,可惜其詩都已不存了。
至於《采風曲目》中所記載詩歌的性質問題,是接近於中原的《詩經》一派還是楚風一派,應該是兩者皆有。如《 𡵂(媺)人》、《豊又酉(酒)》、《高木》、《牧人》、《䓪人》、《蠶亡》、《 氏》、《 之賓》、《 虎》、《咎比》、《王音深浴(穀)》、《嘉賓 憙》等篇題,或與《周禮》所記載的職官相對應,或為宮庭宴詩,北方正統詩歌的意味很濃,可能是中原傳來而在楚地傳唱的歌曲。而上面所列的平民色彩的那些篇章,則可能是楚地本土流傳的歌謠。國風、小雅和《莊》、《騷》精神,同時影響著中國詩歌,這在頗具楚風的漢代樂府裡能夠看得很清楚,在戰國時代處在劇烈的變動和交流中的楚國,自然也不會例外。這是《采風曲目》給我們的啟示。
[i]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16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ii] 羅振玉:《增訂殷墟書契考釋》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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