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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英雄的“非英雄”行为及其社会悲剧蕴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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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2 19:28: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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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非劳动行为”获得生活资料的流氓。而闯江湖单枪匹马肯定不行,于是流氓组成了一个个群体性的组织。这些组织类似于官场上的“东林党”,又像是江湖上如“五斗米教”一样的组织。梁山泊便是平行于这种组织的单位,这些人为了他们心中的“义”字,连在一起,主要人物一共108人。 与传统意义上的流氓相区别,水浒“流氓”有以下明显特征:尊崇“义”的理念,并将此作为人生信条,并作出了有力的实践;不遵循正统社会的法律、伦常,而信奉由“义”引申出来的伦理关系;推崇“胜者为王”逻辑,强调强者有权利支配弱者。 (二) “流氓”的生活方式 流氓与现代的劳动阶级不同。普通民众日子虽然清苦,但是至少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他们维系着社会纽带,过着以生产为主的生活方式。流氓脱离了这个社会体系,他们拒绝劳动,却要依靠这个社会生生存,因为他们要“大碗吃酒”、“大块吃肉”,享受着比普通劳动阶层更高的消费水准。这种生活方式并不是以生产为基础的生活方式,是以消费为形式的生活方式。既是这样,一个对于社会无关紧要甚至是危害社会的流氓集团为何不消亡呢? 原因在于中国土地耕种水平并不能像今天这样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由于小农的大量存在,封建社会农业技术得不到快速的提高。加上土地管理落后,在东汉时“亩收三斛”,直至宋神宗时也不过“亩产一石”,可见生产力之低。如果再加上旱涝灾害,赋税苛捐,贫穷成为普遍现象,百姓“其田不耕成流民”。此时的社会多动乱,流氓发动起义进行抗争,他们已经从最贫苦的生活中走过来,所以并不惧怕死亡。他们个人没有影响力,可是他们一旦成群结队,便可以横行江湖,因而成为一种势力。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掠夺,目标是那些没有抵抗之力又可以任意欺辱的农民。历史上的这些组织数不胜数:西汉的绿林军、东汉的黄巾军、隋朝的窦建德、唐朝的黄巢起义、宋朝方腊农民暴动、元朝刘福通、明朝李自成义军都使中央政府疲于奔命。 梁山泊的好汉英雄多是流氓,本原是农民。晁盖七人是郓城富农, “专爱结交天下好汉”[1];公孙胜是四方云游的道人;阮家三兄弟以打渔为生,“亦曾在泊子里做私商勾当”(私商,古人以私商隐喻做杀人勾当);白胜是闲汉;刘唐飘泊江湖;吴用秀才不第;“哪一个没杀人越货勾当”。所以梁山好汉多没有正当职业,出落成流氓。 梁山泊集团是帮会组织而非政党。由其口号可知梁山好汉依“义气”结合,而不是像政党那样因为某种理想主义而团结在一起,这种靠简单夙愿维系的族孩子决定了其发展和结局。 消费式共产主义生活方式直接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第四个环节入手,而非生产环节。显而易见,其消费品只能靠掠夺得到,然后将消费品进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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