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传说中,与明、清以来乃至今天人们印象中的乌鸦形象大相径庭的是,乌鸦还有着颇受人尊崇的一面,作为自古以来一种极为常见的与人相伴的鸟类,乌鸦衍生成为各种故事或事物的主角,作为一个民俗事像的符号,其内含的意义是极为丰富的,因此也就是民俗学研究中的一个相当有趣味的话题。下面结合其他考古材料及文献材料略作几个方面的叙述。首先是慈乌与孝乌。仁慈与孝道是人自身最基本的美德,这是人们所赋予乌鸦的人性的一面。这一描写都见于《神乌赋》,文字开篇有云:“惟此三月,春气始阳,众鸟皆昌,蛰虫彷徨。环(?)蜚之类,乌最可贵。其性好仁,反哺于亲。行义淑茂,颇得人道。”[15]文中又述雌乌被创后,雄乌欲从之死,雌乌则劝说道:“以死伤生,圣人禁之。疾行(?)去矣,更索贤妇”,并告诫雄乌:“毋听后母,愁苦孤子”,又引《诗经•小雅•青蝇》“毋信谗言”再三致意以为诀别。实际上,考古发现的与乌鸦这种德行之美相关的汉代文字,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即有出土。1964年北京石景山出土的东汉和帝元兴元年(公元106)幽州书佐秦君石阙铭文[16],铭文自题为“乌还哺母”,郭沫若、邵茗生、陈直等先生都对石阙铭文作过释文,阙铭以孝乌为兴,赞颂孝道思想,所出编号8石柱左侧上端刻:“乌还哺母”四字;下隶书七行,行二十字。篇首云:“维乌维乌,尚怀反报,回况于人,号为四灵。”[17]汉代以来的文献中对孝乌反哺美德可谓史不绝书。《后汉书•赵典传》记“鸟乌反哺报德”,由孝乌所引申,乌鸦还是古代婚俗中的一件信物,《通典》卷58引郑众《记物》记婚礼之物中有乌,云:“乌,知反哺,孝于父母。”晋崔豹《古今注》:“乌,一名孝乌、一名玄乌。”反哺应是乌鸦的生物本能,孝乌则是古代人们观察所得后的拟人化描述。孝乌反哺的认识一旦在民间固定下来,便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并成为童谣的传唱对象,《东观汉纪》记:“张霸为会稽太守,有化声,会稽童谣云:城上乌,哺父母,府中诸吏皆孝友。”[18]它还出现在《宋书乐志》所记东汉桓帝时的童谣,虽然在这些童谣中只是起到“兴”的作用,与《诗经》某些篇章相似。即使在今天仍然流传有以“孝乌反哺”为主题的童谣,下面所举是收于近年儿童出版物中的一首儿歌,词曲作者佚名,题为“小乌鸦爱妈妈”,歌词为:
路边开放野菊花,
飞来一只小乌鸦,
不呼闹呀不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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