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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领导大接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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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21 12:15:1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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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步骤地开展正面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宣传公安机关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的情况,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情况信息收集和反馈。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接访工作情况收集和综合,对处、分局、派出所、交通大队领导接访、处理、回访等情况作好统计,及时总结归纳和上报工作中各类好的典型和经验作法。市局制发了《领导大接访活动情况统计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填报。元月22日书面上报元月12日至16日接访综合情况及统计表,此后每月3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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