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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年之回眸

时间:2009-8-8 16:36:41  来源:不详
在地方则是用各种办法使地方官无权,其中最重要的一招,就是严格限制地方官任期,以阻止地方官熟悉地方政务。至于胥吏,唯其不入流品,缺乏像读书人那样的社会感召力,虽擅事弄法,却永不足以与国家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唯其如此,有清一代,科举选官一仍其旧,而皇帝则甘于“与胥吏共天下”(徐珂《清稗类钞·胥役类》)了。

    三

近人每每称西方的文官制度是学习中国科举制而来,但是,西方文官制度的作用,与科举制毫无相似之处,倒是稍接近于中国传统的胥吏制度。中国的胥吏制度是用来处理国家具体事务的,西方文官制度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西方的文官制度绝对是按照国家的行政法规来处理国家事务的,文官本身并不具备擅事弄法的权力,更不能参与制定政策法规;西方国家对文官的培养,亦即对文官进行规范性的行政训练。这是中国胥吏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重要不同。另外,必须指出的是,胥吏制度除了前面所说的那些弊端,更重要的是这一职事的父子私相传授和私人垄断。一般而言,各部门胥吏所任职事,有种种不成文的惯例必须遵守,有种种特例可为援引;而这些惯例和特例,则由胥吏私人掌握、私相传授。比如。某地土地和赋役的真实情况,只有负责这些事务的胥吏才知道,而成为他们任事的资本。
隋唐而后中国胥吏政治的发展,证明科举本身并不能为国家培养和选拔治国人才,但却是适应专制政治的需要的。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政治,其政治运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消除政治上的竞争者。自秦而后,中国的政治过程有两大特点:就中央和地方而言,则中央不断地被削弱而又不断地强化,地方则不断地强化而又不断地被削弱;就皇权和相权而言,则皇权不断地被削弱而又不断地强化,相权则不断地强化而又不断地被削弱。正是在这两个过程中,中国的行政制度的设置,都以限制官员个人发挥其能力为目标。制度设置的目标既在于限制官员发挥其能力,那么在这样的制度下要有所作为,必然是“变乱制度”,且“一法既立百弊丛生”。而所谓“兴一利不如除一弊”的古训,难免不成为后世为官的老生常谈,其准确的诠释,不过是“生一事不如省一事”。苏东坡诗云:“人人生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但愿儿孙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诗虽调侃,自有说不尽的酸楚。后人仕途蹉跌,每以此诗自解,正折射出科举选官的用意。如此看来,清末废除科举制,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盖国家面临万世未有之变局,对于做官的人的要求,首先是能干而不再是驯服;而现代化对人才的需求,更是多方面的。不废除科举,则举天下学子不能不热衷于仕途,求得的是做官权力的所谓公平。至于废科举而兴学校,人才的发展从此不拘一格,于是而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发展。反思科举兴废,确有许多值得深思的东西。
作者简介:程念祺,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2 创新与流弊:千年科举制度面面观
    黄留珠

    一

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年了,百年来人们一直对它褒贬不一。其实,当我们冷静、科学、理性地对它重新审视,不难发现,它蕴涵着十分珍贵的可供借鉴的基本原理——选考。
所谓选考,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它与现代西方人事行政学中的“考选”(Selection)概念大体相同。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考试的做法起始甚早,如乡兴贤能过程中的射选,贤良的策问,秀、孝的策试等等,皆可视作不同类型的考试。不过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考试,却是自科举制开始的。因为这之前的种种考试,大多只是通过此种形式来确定授官等第或检验举主荐贤的态度,而非试有黜落,故还不算真正的考选。科举制时代,“一切以程文为去留”(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换言之,即白丁能否释褐为官,全凭考试成绩为转移。这样,考试就成了选官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而只有这种考试,才属真正的考选。
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作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样几种基本精神的:一曰公开平等,二曰竞争择优,三曰量才使用,四曰内行管理。这些,也就是西方现代组织理论所强调的普遍主义与感情无涉原则,以及择优选拔、据能授任原则。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基本上是体现了这些原则的——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主要指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级。据社会学家用清代资料所做的抽样调查可知,当时五代之内均无功名的布衣子弟在科举录取的总人数中,约占13.33%,父辈一代无功名的布衣子弟约占33.44%。这一社会流动的速率,同20世纪号称自由之邦的美国大体相当,而比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大三倍还多(潘光旦、费孝通:《科举与社会流动》,载《社会科学》〔清华〕第四卷一号)。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网罗选择人才,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持长治久安,这样的活力和生机都是必不可少的。
科举制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唐代分为州县预备试和吏部省试两级,宋代发展为州试、省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明清时则进一步完善作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制度。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定抑制作用。诚然,就整个封建社会的用人而言,是不可能完全摆脱“唯亲”的,但科举制度的层层考试,对那些没有真才实学只凭“门第”、“裙带”进身者来讲,毕竟是一道道严峻的关口。何况科举考试在思想意识领域内产生的影响,更是一股强大的潜在力量。众所周知,科举时代科举制是与多种其他仕途并行的,但朝野上下对以科举进身者与以他途进身者的看法却截然不同。早在唐代便已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之说(王保定:《唐摭言》)。以后各代,此种观念愈益根深蒂固。小说《红楼梦》中贾政硬逼儿子宝玉走读书科举之路,而不让他荫补世职,即是最生动的例证。另外,尽管封建社会朋党比周、关系用人的事实比比皆是,但在浩如烟海的史籍、杂记中,公开倡言“任人唯亲”者却绝无记载。从这里,同样可以看出考选制度深入人心所产生的社会威力。
为了保证考选的公正与客观,科举考试中所形成和建立起的回避、保密等一系列制度也是颇具借鉴价值的。
科举制下的回避制度,归纳起来不外两种类型:籍贯回避与亲属回避。
籍贯回避,指本籍人不任本籍官。早在汉代的“三互法”中便有籍贯回避的内容。科举时代,这种回避越发复杂。如明代不仅郡县守令要回避乡邦,而且有时还限制同一籍贯者不许在同一机关中任职,甚至有某些官不由某籍人担任的特殊规定。再如清顺治朝规定,外官及户、刑二部司官须回避本省,教职须回避本府。康熙时规定外任官在本籍五百里之内者,即需回避。本籍回避还包括对祖籍和游幕过地方的回避。如清道光时,戴三锡为顺天大兴人,祖籍江苏丹徒,初欲迁江宁布政使,因回避祖籍,故只好调任四川(《清史稿·戴三锡传》)。
亲属回避,指婚姻之家、亲属之间不得交互为官。科举考试的亲属回避,滥觞于唐,制度确立于北宋。其规定,凡省试考官、州郡发解官和地方县官的子弟、亲戚乃至门客,应试必须回避,另派考官设场屋考校,称为“别试”,或曰“别头试”。科举制后期,亲属回避更臻细密。明代不仅规定亲属之间彼此引避,而且兄弟、同族也要避嫌,原则是“以下避上”。另规定,大臣子弟不得任言官,不得参加殿试,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等等。清代亲属回避,尤重科道官。如顺治朝题准,现任三品以上堂官子弟不得考科道;若父兄赴部候补,而子弟现任科道者,查照资俸,调吏部主事。康熙朝考选科道时曾规定,京官三品以上子弟即不与考选,总督、巡抚子弟亦不准考选。清代还规定,大臣子弟不得充任军机章京等等。
科举考试的保密制度建立,始于北宋。其具体做法主要有:
锁院制度。即将负责考试的官员锁宿于贡院,不得回家,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以达到保密之目的。
封弥制度。“封弥”又作“弥封”,亦称“糊名”。简单说,就是把试卷密封起来,糊去举子姓名,使考官“莫知举子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用情于其间”(《欧阳文忠公集·奏议集·论逐路取人札子》),以“革容私之弊”(《归田录》卷二)。
誊录制度。此为补充和完善封弥制而建立。“誊录”就是抄写试卷。举子的亲笔试卷称“真卷”,誊录后送封弥官存档。誊录的卷子称“草卷”,送给考官评阅。由于考官定等时看到的已不是真卷,“认识字画之弊始绝”(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
以上的各项制度,自宋以后一直沿用。而这些做法,即便在当今考试中,仍然不失其使用价值。

    二

科举制度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大影响,莫过于由它所造成的畸形发展的读书做官道路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主义。在中国历史上,把读书和做官相连结的思想出现很早。春秋末,以孔子为首的儒家学派在这方面作了一次集大成性的总结,提出了“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论语·子张》)。应该承认,在当时这一思想是具有革命意义的,它是对世官制最彻底的否认。世官制以后的各种占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基本上都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制定,并为实现这一思想而服务。比较而言,科举制对此思想的贯彻最为全面也最为彻底。在科举制下,读书的目的更加“一元”化,那就是做官。广大士人终生按照“苦读——应考——入仕”的模式奋斗,“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他们追求功名,怀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幻想,日夜为进入“官”的行列而苦心钻营。其结果,必然导致官本位的恶性膨胀:社会上一切皆以官为中心,以官为转移;有官便有一切,丢官便失去一切。《红楼梦》中所写贾府居官之荣与去官之辱,艺术地再现了这一社会现实。
官作为权力的代表,受到人们的景慕、向往,这本是人之常情。不过,在中国古代,对官的追求,除了要享有特殊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之外,还包含着更为直接的经济原因,即做官发财——做大官发大财,做小官发小财。大家知道,官吏只是从事社会管理的公职人员,其本身不能创造社会财富。任何一个社会,不能没有管理人员,但如果此辈过多,比例失调,也必然要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尤其智力阶层,本是社会成员中思维力创造力最强的部分,若他们一味追求做官,而不将力量投入到与创造社会财富(包括物质的精神的两方面)直接相关的劳动中去,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然而在古代中国,情况恰恰相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里的“读书”,即“做官”的代名词。读书人经十年或几十年的寒窗之苦,甚至遭受种种耻笑和侮辱,但应试求官之心,皓首不灭。读书做官,就高人一等;而从事工商实业,诸色方伎,则被视为下九流的贱业。特别是把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也统统当作歪门邪道,不屑一顾。当然这种读书做官的道路,是古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政权而精心设计的。据载,一次唐太宗走到殿后端门时,见到新取的进士们一个个排着队,规规矩矩地走出去,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唐摭言》)意谓天下英雄都落入我的圈套了。可见,读书做官之途,正是统治者设下的陷阱。对此,古人实际上早已指破其中的奥妙——所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是也!随着科举制的成熟发展,读书做官的道路日益凝固化,与之同时俱来的官本位主义也日益严重化。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从先进变后进,从文明变愚昧,此关系甚大。
科举制度的推行,特别是八股取士,还带来了学用脱节轻视实际才能的弊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为了维持皇权的“万世一系”和封建等级社会的长治久安,特别重视以明人伦为核心的道德伦常教育,并使之与选官制度相结合,而儒家的经典,则是实施这种教育的基本教材。诚然,在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适应不同的政治需要,治才教育的重点有所变化,内容也有所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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