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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对传统的消灭并不是非常坚决也不是非常彻底的,这也是所谓“中国模式”的特征之一。这一传统的村社共同体形态的保留,便有可能形成一种新的地方官僚政治,而这一权力结构的模式可利用的资源也仍然可能是多重的,比如残余的宗族结构包括文化心理的积淀。因此,在《艳阳天》的“阶级斗争”的叙述模式中,我们也依然可以感觉到宗族冲突的痕迹(比如“沟北”和“沟南”的空间冲突以及马、韩等种姓之间的斗争)。应该说,浩然对此问题的涉及,已经关联到社会主义制度(包括这一制度的构成形态)本身有无可能产生新的官僚利益集团。坦率说,在这一方面,浩然的思考并不深刻,或者说,有意回避。浩然的解释更多地纠缠于历史原因,比如在《艳阳天》第一部的第六章中,叙事者详细地解释了马之悦的个人历史,并以此说明马之悦连革命的同路人都不是,“马之悦根本没抱过什么革命理想,也就不存在(革命)到头不到头的问题了”。这一点,根本区别了《三里湾》中的范登高,或者《创业史》中的郭振山,甚至《山乡巨变》里的谢庆元。因此,马之悦的个人历史极其容易地使叙事者将他定义为混进党内的阶级敌人。这一定义同时自然地使叙事者过分夸大历史或外部的原因,比如地主马小辫的存在。显然,马小辫在小说叙事中具有真正的重要性或者成为这一解释模式的主要的理论依据。马之悦—马小辫的结构性存在,才决定了这一故事如何成为“阶级斗争”的故事,而萧长春和马之悦的冲突也自然成为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逻辑性的延续,并因此获得自身的合法性。但是,这样的解释却又多少显得简单、生硬,同时阻碍了对问题的更加深刻的思考。但是,浩然的解释却成为60年代相关文学的主要的叙事模型。
1963年3月号的《剧本》杂志刊发了七场扬剧《夺印》(后来改编为同名电影)的文学剧本,而这一戏剧的出台显然暗合了当时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在戏剧中,生产队大队长陈广清被描述成为因私心过重而被阶级敌人腐蚀的干部,这一形象已较多地见于当时的作品之中,比如陈登科的《风雷》,其中区委书记熊彬正是因为追求个人的享受而逐渐背离革命宗旨(继续革命包括自我否定),妻子黄美溶则成为熊彬与黄龙飞的叙事中介。而在《夺印》中,更重要的人物则是陈景宜,所谓“想这小陈庄,明是陈广清当大队长,骨子里却是我陈景宜的天下”。而陈景宜这个人又被叙述为过去是“财主的好帮手”,解放后,因为“见风转舵来得快,事事积极在前头”,并且成为“队委”,进入了小陈庄权力结构的核心。这样的叙述,可以明显看到《艳阳天》、《风雷》等共享的结构模式,即“腐化堕落的干部+隐蔽其后的阶级敌人”,这一阶级敌人有时被叙述为历史遗留的敌对阶级的残余分子(如地主马小辫,等等),有时被解释成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如马之悦、陈景宜,等等)。在这一解释模型中,某类干部实际上成为地主阶级或者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而所谓的阶级敌人也仍然是“人还在,心不死”,并形成内外勾结的政治局面。由此,权力问题的重要性被再次凸现出来,并形成一种“危机”叙述。我们暂且不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陈景宜这样的出身有无可能进入乡村权力结构的核心,包括对这一叙事的真实性的质疑。仅就这样一种“危机”叙述而言,由于过分夸大了残余的地主阶级(或者资产阶级)的这些“外部”力量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真实性,却多少回避了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无可能异化的重要问题,或者说将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简单化了。必须指出的是,这样一种“危机”叙述,尤其是将权力危机的基层化,不仅成为当时主要的文学解释模式,同时还成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实践模式,这一模式不仅见之于当时所谓的“四清运动”,也见之于后来的“文化大革命”,并因此导致了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甚至程度不等的人身加害。⑧
相对于文学家的叙述,政治家的思考要深刻得多,同时也拥有更为开阔的理论视野。比如,1960年下半年至1961年,毛泽东在谈到国内干部作风问题时,曾多次提及“死官僚主义者”这样一个概念。1963年9月,《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即《三评》)中提出了“官僚资产阶级”。1964年7月《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即《九评》)中提出了“特权阶层”等概念。当这些概念和方法再次被用于国内情况的分析时,1965年1月通过的《二十三条》中演变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970年,在两报一刊社论《列宁主义,还是社会帝国主义》一文中,又进一步提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直至1975年,终于发展成为“资产阶级就在党内”的理论断言。⑨导致毛泽东这一理论思考的原因是多重的,既有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自50年代中期开始的“经济改革”(这一改革后来被描述成为所谓的“修正主义思潮”)的挑战,其中包括1961年10月,在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苏共纲领》及其决议中,所提出的扩大企业权限、加强经济刺激,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各种经济杠杆以及加强经济核算为中心的改革方向,等等。⑩也含有毛泽东对商品经济形态本身的警惕,尽管毛泽东在1958年11月的第一次郑州会议上,针对陈伯达主张消灭商品经济的“左倾”观点,批评说“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主张现在就消灭商品,实现产品调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违反客观规律的”。还进一步指出:“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我以为有了公社,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但是,在理论上,毛泽东并没有把商品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然特征之一,而是把它视为资本主义的遗迹,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因而必须限制它。因此,他对于用价值规律作为调节社会生产的手段之一,基本上持否定态度。所以,在1958年11月下旬的武昌会议上,毛泽东虽然再次批评了否定商品生产的看法,却又提出,商品时期搞个三十年,少则搞上十五年。而1975年2月22日的《人民日报》,刊载了毛泽东对商品经济的再度的深切忧虑:“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11}而在围绕这些思考的周边原因中,新中国重新确立的分配体系,尤其是干部的收入分配制度,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这就是近年逐渐被学界重视的50年代开始的“供给制向职务等级工资制”的转变过程。{12}而在研究者看来,供给制的形成,固然与当时的战争环境有关,同时也有意识形态的因素在起作用,因为改变严重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创造一个人人均等的平等社会,正是共产党人发动革命的最为重要的理由之一,更是其所遵循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意识形态所规定和要求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供给制是一种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其本身已经包含了内在的等级差别,而形成这些差别的原因也极其复杂,既有工作性质不同而存在的特殊需要,也有因为统一战线的背景而需要以此差别来吸引或留住某些人才的特殊考量在内。{13}但是“苏联模式”的影响亦是相当重要的因素,这一影响不仅表现在主要领导比一般干部的标准要高出三四倍,同时这一差别也更加等级化并进一步地制度化。这一政策的调整因此受到一些人的强烈指责,其中最著名的当是1942年春天延安整风之初,王实味在报纸上公开批评这种规定等于是在推行“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等级制度”。但是,这些差别在当时毕竟还是十分有限,再加上供给制使公家与个人严密结合,确保了党的纪律与干部的相对廉洁。因此,不仅毛泽东对这一制度屡次表示称赞,朱德在1948年中共准备进城之初也曾明确说过:“我们是在供给制条件下过来的,打仗不要钱,火夫不要钱,革命成功就靠这个制度,”并且预言:“将来建设新的国家也要靠这个制度。”可是,“新的国家”很快就放弃了这一供给制度,而转向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当然,导致这一转变的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而在新的职务等级制度中,“苏联模式”也再次产生了影响。据研究者杨奎松先生介绍,在苏联顾问最早来到的东北地区,从一开始就将工薪人员划分为十三等三十九个级别,最高和最低工资相差九倍。而中共进入东北大部后,迅速依照苏联模式开始推行工资制,并在激励进步的理由下,开始把苏联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也照搬过来。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无产阶级政权下的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此后欧洲国家程度不等地努力尝试近似的分配方法。但是苏联所建立起来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及其党内干部内部的分配差别,甚至大大超过了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分配的差距。然而,因为当时普遍相信苏联的分配制度才是最合理的、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制度,从而认为在新的分配制度中,必须扩大各个不同等级的级差系数,才能符合苏联模式所提供的合理的分配原则。因此,1955年颁布的新的干部工资标准中,最高与最低工资差距扩大到了三十一点一一倍之多。同时,有关干部在工资以外的待遇和享受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苏联的做法,这些做法包括警卫、秘书、专车等等的配备以及住房的分配。{14}从供给制向职务等级工资制度的转变,其所包含的复杂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杨奎松先生已有详细的论证,至于职务等级工资制度的合理或者不合理性,此处可以不论。但我们可以感觉到的是,这一职务等级工资制度的施行,显然与现代性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当新中国明确了自己的现代化(工业化)的诉求目的时,这一诉求目的必然会导致科层制的管理方式,而这一方式也自然会相应地要求社会的重新分层,干部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正是这一科层制倾向在社会财富重新分配上的一种回应方式。然而,这一分配方式又是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相抵触的,因此,它不仅导致了“现代中国”和“革命中国”的内在冲突,也相应导致了“苏联模式”和“延安道路”的日渐明朗的分歧。这一分歧不仅因为干部可能因此脱离群众,而且极有可能因此而产生新的特权阶层。正是后一点,尤其引起毛泽东的焦虑,他曾再三提醒说:“既有高薪阶层,就一定有低薪阶层”,而且后者一定占大多数,因此,“这个社会里的高薪阶层是有危险性的”。而在经毛泽东亲自审定的“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中,则明确写道:“绝不要实行对少数人的高薪制度。应当合理地逐步缩小而不应当扩大党、国家、企业、人民公社的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之间的个人收入的差距,防止一切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享受任何特权。”{15}毛泽东所采取的对可能产生的特权阶层的限制措施是否合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在毛泽东的这些思考乃至相应的叙述中,实际所涉及到的,正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无可能“异化”的重大的理论问题。
而在60年代,毛泽东的这些个人叙述,似乎并没有完全深刻地进入当代文学的写作,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当然是极其复杂的。但是,它可能提醒我们的是,在我们讨论当代文学乃至当代政治的时候,并不能把毛泽东的个人叙述作为唯一的解释依据,也就是说,影响当代文学乃至当代政治的解释力量实际上来自多个层面,甚至多种力量。而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1957年“反右”运动给中国作家带来的持续性的影响,在这一影响下,中国作家在公开的表述中,大都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异化”问题的思考。这也是我们不能苛求当代文学的原因之一。可是,这一“危机”叙述的基层化倾向,毕竟放弃了对制度问题的深刻讨论,而转向残余的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并将其视为最为重要的“危机”原因,这一原因的归纳也相应地使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简单化了。同时,把基层干部作为这一危机的主要叙述对象,也带来了泛危机化的倾向。即使就职务等级工资制度而言,尽管其内部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是低级别的干部的收入并不比普通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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