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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解体中的土匪现象 ——《瞭阳崮祭》的社会学考察

时间:2009-8-8 16:47:13  来源:不详
 
【关键词】 游民文化


                             
联军开进了巴格达,权力真空,伊拉克许多地方出现了打砸抢,前几天还被萨达姆管得不敢乱说乱动的“顺民”(从“选”总统时萨达姆的“支持率”竟达百分之百就可以看出来这一点),一夜之间变成了“勇敢分子”,无所不敢为,国内外媒体称这部分人为“暴民”。前年,我著文谈“警惕暴民意识”还有人说,中国是“顺民问题”,根本不存在着“暴民”。我反驳说,“顺民”“暴民”是一个人的两面,他们是专制制度的产物。现实生活又为这种意见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例证。专制暴政是用高压强迫人们百依百顺;当这个高压一旦消失,人们因为长期的压迫在心理上所蓄积的能量总的爆发,其破坏性可以想见。更何况专制统治者以其暴虐的行为给臣民以示范,因此“臣民”认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暴力。暴政是暴民的老师。
这是闲话,本文所要谈的是与暴力、暴民密切相关的土匪现象。山东作家王一豪的乡土历史长篇小说《瞭阳崮祭》对于民国山东蒙阴县一带的土匪现象做了深入而生动的描写,为研究土匪这一社会现象提供了生动的材料。
                     一,土匪是负面的社会现象 
1,生活中的土匪与史书中的“盗贼” 
大题目标明说“土匪是负面”云云,好像有点有些怪,有谁说“土匪是正面社会现象来了”?是不是有点无的放矢和故意耸人听闻吧!实际不然。如果找出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史学和文学史的论文看一看,那时的论者只要看到史书记载的“盗”或“贼”,马上谥之曰:“农民起义”,大唱颂歌。郭老的《李白与杜甫》书中因为杜诗“安得鞭雷公,滂沱洗吴越”下有这样的自注“时闻浙右多盗贼”。郭老就断定杜甫盼望唐朝统治者“剿灭”“农民起义”,表明了杜甫的地主阶级的立场和地主阶级的感情,于是,杜诗就应否定,就该批判。这个判断的立足点就在于历史上的“盗贼”都具有正面意义。张献忠好杀,杀得四川人烟稀少,到清初不得不实行“湖广填四川”,大量移民,充实四川。这本来是正史野史都有详细记载的历史事实,可是到了五十年代也成了问题,凡是这样记载的都是“地主阶级的造谣污蔑”。因为在这些号称学到了马列主义的史学家们看来,农民起义是不可能杀农民的。不这样看,就是反对阶级分析。到了“评法批儒”时期,那位“驱人牛马,取人妇女”“日肝不辜”的“盗跖”都被封为奴隶造反的第一英雄,那么还有什么“盗贼”不能被肯定呢?难怪现在有人拍电视剧把劫票车的孙美瑶都要写成英雄好汉了。“土匪”好像并不臭!为什么到了现代人们遇到“土匪”这个词,立刻把这个概念转换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烧杀抢掠、胡作非为的一群不法之徒,可是在史书上看到“盗贼”这个词却马上谥为“农民起义”、把一切美好的品质都归之于他们呢?这是因为这些史学家头脑中早已有了所谓的“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理论的那一根弦,“以论代史”。
2,蒙阴地区的土匪风暴 
《瞭阳崮祭》中的所描写的土匪兴起和覆灭是蒙阴历史上活的记忆,没有隐瞒与讳饰,那真是席卷沂蒙大地的可怕的风暴。辛亥革命宣布了最后一个封建专制皇朝解体,一下子过去的权威或解体,或受到质疑。新的统治和新的权威尚未建立,社会处于分裂状态。长期生活在严酷的专制主义枷锁下人们突然感到枷锁松弛了一些,可以活动活动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出多门,剥削加重,经济又不发展、人们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没有饭吃,生活绝望,铤而走险,上山当土匪,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作者客观地再现了土匪的产生过程,并没有因为许多土匪是“穷”“受压迫”“受剥削”,走土匪道路情有可原,就歪曲现实,把“土匪现象”描写称为正面的社会现象。
小说中着力描写的李长刚、李殿全这股土匪,其落草为匪,都是事出有因的。他们上代本是毛阳巡检司的官兵,有点收入,再加上垦荒种地,生活基本上可以保证。清末巡检司被废,对于这批骠悍、会拳脚、又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们,没有适当的安排,他们衣食无着,最后走上武装抢掠的道路。这些人也不是天生的恶魔,他们的领袖人物的素质也不算低。《瞭阳崮祭》中这样介绍李殿全“平日办事公道,乐于助人,极讲义气,在庄上很得同辈人的拥戴”,“平日胆大妄为,敢说敢为”,在做完一笔买卖时,分赃也较为平均公正。这些都是过去描写“农民起义”领袖必备的品质,也是突出起义造反正面性不可或缺的笔墨。可是《瞭阳崮祭》在写到这些的同时,也突出了这些土匪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和他们对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安定的破坏。书中这样写道:
沂蒙光棍是十足的土而又土的土匪,大股小股,一副过了今天不管明日的做派,全无什么志向和原则,既杀富,更祸贫。见庄就攻,见东西就抢,口号是“沉的不要碾和磨,轻的不沾绣花针”除此见啥抢啥。
大股土匪,执枪聚众,攻城掠地,逢人便抢。沂蒙土匪的兴起在当地带起了一股当土匪的风气,他们的造反也仿佛是理直气壮:
一时间,一种省力有食的职业产生了,自然群起而仿效。往往一人为匪,全家为盗,甚至整村整庄整族的人都干起这桩买卖。吃大户历来是天下最省力省事儿的取食手段,有饭大家吃,兄弟爷们,表兄表弟们,一块干吧!当光棍好啊,当光棍比一般人的生活好,当光棍不受穷,受穷的滋味不好受。这总比要饭讨口子来得容易吧?祸害?咳,愚!祸害他人总比挨别人祸害好吧?管他祸害不祸害,有饭吃就是好的,就是实的!干!干哪!
作者笔下的这种“造反有理”,这种祸害他人有理的描写,真实地深刻地展示了中国历代造反活动的负面效应。历来人们把杀人、偷盗、伤人当作三项习惯法作为不可逾越基本文明准则。是维持社会稳定和存在的出发点。刘邦打入关中与关中父老相约“约法三章”就是这三条。可是蒙阴土匪蜂起,把这三项基本原则打破了,摧毁了文明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这样恶性发展的结果就是社会崩溃,全国都变成大小不等的“山头”,“山头”之间的交往只有武装抢掠。 

3,制造恐惧的暴力

专制制度说到底都是靠暴力维持统治的,但是专制主义的国家不能只靠暴力,特别是和平时期。原始儒家虽然也赞成专制统治(那时他们也想不出其它的统治形式),但期望把暴力降到最低点(如设想通过模仿战争的舞蹈“舞干戚”就使敌方投降)。而土匪在建立自己权威地位和“秩序”的时候几乎是完全依仗暴力的。不论对外还是对内,完全靠枪口说话。《瞭阳崮祭》描写土匪残暴的地方很多,有的太具体,我想会给某些读者带来一定的恐惧和伤害,这里引一段写得比较概括的:

光棍叫一声:“杀他个孩丫不留!”攻下围子,见屋就烧,见人就杀。凡遇男子,先杀死再截成几块,扔在村头路边上,致使血肉狼籍,腥闻数里;凡遇幼童,或投入井中或拉入火内,孩丫不留;凡遇女子,先轮奸,再以大刀劈成两半……光棍们不彻底祸害够本乡本土的父老乡亲决不罢手,浑同一群疯子或蝗虫肆虐在沂蒙大地上。一年三百六十日,焚架抢掠,无日不有。

土匪这样做的目的不单纯是其兽行的发作,有这一面,更多的还是一种策略,他们要利用暴力造成的恐怖局面树立权威,建立“秩序”。书中也写到这样做的确是有效果的,乡民们被吓倒了。李殿全攻下瞭阳崮后,把山丁围在临时搭建的棚里,就很少的几个土匪看守。他们耳听着自己的父母妻女受到土匪的凌辱与杀害的呼喊,没有一个敢“炸棚”去救援。他们让土匪下破了胆。匪首李殿全有话:“人是贱种,不打不成。看,一搓揉,不老实的了?”他们用暴力在剥夺着人的尊严、也吞噬着施暴方和受虐方双方的人性。这是土匪对社会的最大的危害。

另外,也应看到这种灭绝人性的暴力也是官方与土匪共同造成的。古代社会作为主流的意识形态的儒家是要造成一种尊重生命的意识,这在儒家创始人的教诲中可以屡屡看到。可是实际的统治者追求的都是眼前的政治效果,把儒家的理想主义的一套看作是迂腐之论。中国的刑罚主要就是对人的肢体残害和生命的剥夺。对于造反这类、被他们视为大逆的行为还要“族诛”,这种暴政实际上是暴民的示范,特别是在动乱四起之时,乱杀无辜几乎成为官匪共同行为准则。正像一个“革命影片”中为这种行为所辩护的。两个人打架,你说哪一拳打得对,哪一拳打得不对呢?这些共同造成一种漠视生命的传统。

4,土匪建立权威的其它手段

当然土匪也不能百分之百地依靠暴力横行,他们也还是有一些其它手段的。平常说的“盗亦有道”中的“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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