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文化研究 >> 正文
社会问题杂思
不能不正视的社会鸿沟
社会财富的占有比例
以“社会主义”来打靶
仇富的社会是病态的
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和稳定…
“刁民”是我们社会的宝…
生育孩子是对社会做贡献
所谓“儒家社会主义共和…
社会应该给向善者一个机…
最新热门    
 
社会解体中的土匪现象 ——《瞭阳崮祭》的社会学考察

时间:2009-8-8 16:47:13  来源:不详
是这个手段。土匪(也就是“盗”)的规模越大,这个“道”的花样也就越多;其逆定理也成立,也就是“道”花样越多越复杂,盗的规模也就越大。如果“盗”占领了一国,那么这个“道”也就是典章制度了。

《瞭阳崮祭》的作者也写到有“志向和原则”的土匪,如丁半仙,我在拙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把他们定位为“游民知识分子”,这些人物往往是所谓“农民起义”中的领袖或中坚,或是其中“摇羽毛扇”的人物。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受到通俗文艺影响、他们从《水浒传》这一类描写游民奋斗的作品中取得军事知识和政治知识,在这些作品的指导下去奋斗。丁半仙就是很重视“道”的,他装神弄鬼,要做吴用,常常不满意李殿全滥杀滥抢的行为,他常常擎出宋江的牌位来节制李殿全,也以“替天行道”“仗义英豪”“劫富济贫”这一类传统的“盗贼”话语告诫土匪,他觉得李殿全等人太“土”,没有眼界,没有大志,他最大希望是把造反活动引向改朝换代,但这种概率极小;不得己而求其次,成为割据一方山大王,享受几十年的荣华富贵。然而这类人也不是反对暴力,他们考虑的是如何把暴力使得恰到好处,发挥暴力的最大效能。这些在《瞭阳崮祭》一书中都有很深入的描写。

这部书的写实性使年青的读者从一般空泛的对“盗贼”的所谓阶级分析中解放出来,充分展现古代土匪祸害百姓、破坏生产力的事实,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会两千年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

一书中对于土匪的对立面都是持肯定态度的。不仅对于受尽土匪祸害的老百姓,就是对于韩复榘(他在外地多恶名,在山东却多美名)属下的蒙阴县长张尊孟行政方针(其发展生产和融资的手段即使今天的看来,也是既有眼光、又有手段的)以及镇压和剿灭土匪措施带有赞美倾向的。把张县长以及他周围的干部写成一伙“热血青年”,他们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干才。这种写法突破了近几十年来文艺作品在描写官府与造反者关系的公式的。

       

              二,宗法网络与土匪

1,土匪,生活绝望的产物

我们揭示土匪造反的负面的社会效应,并不是把板子全打在这些造反分子的屁股上,重要的是只有认清这一点,才能揭示土匪的社会根源。过去林彪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把“造反”等同革命,又简单地说“有压迫有剥削就有反抗,就有革命”,这话貌似有理,其实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自进入文明社会、社会出现不平等以来压迫剥削就没有中断过,但是造反和武装抗争却非连绵不断,千年一贯的。由于古代统治者对于武装反抗者惩治极为残酷,因此中国的造反活动绝大多数都是绝望中的挣扎,是争取“晚死”一些的万不得己的选择。古代第一次大规模的造反活动——陈涉、吴广的起事就是因为下雨使这群服役的农民不能如期到达服役地点,这在当时是要处死的,即使他们不造反,挣扎着到了服役地点也是死,起事最坏的结局也是死,所以陈涉说“等死(一样都是死),死大事可乎?”做土匪也是如此。就一般人来说人,特别是属于某个共同体(如某个家族)、有拖累的(例如家的拖累)人们,不是到了万般无奈之时,是很难走上这条路的。对于没家没业的游民,情况就不同了,如果他们的基本生活发生问题,就很容易下海,这些人往往构成土匪的主体。毛泽东1926年所写的《中国农民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革命的态度》把“盗”“匪”都归入“游民无产阶级”之中,并把“游民无产阶级”与“兵、匪、盗、丐、娼”等犯罪群体划了等号,有些不妥;我认为游民是从宗法网络中脱离出来的人们。

2,脱离了宗法的游民与生活在宗法网络中的良民

中国古代社会(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建社会”),从生产方式说是以小农自然经济为主的、从社会结构是纵向型的宗法共同体,人们基本上是靠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当然有些地区宗法制度比较强固,有的地区相对弱一些。从全国来说南部宗法制度比较强固,对本宗族成员的约束力很强;而北方则较弱,约束力相对也小,但并非没有宗法。那种近代北方无宗法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瞭阳崮祭》中所反映的清末民初的山东沂蒙山区的农民,大多还都生活在宗法网络之中。书中着意描写了蒙阴县最大的一个家族。当地民谣有“蒙阴县,公一半”的说法。“公”就是“公”姓家族。如果追溯公家渊源,还是出于元代蒙古军事贵族,因追随蒙古大汗窝阔台出兵南下,灭金攻宋,积军工被封为“万夫长”,其后实行军屯,寓兵于农,在这里设立“民兵万户府”,封于此,并取汉姓为“公”。到了明代虽然爵位没有了,甚至受到打压,但他们弃武从文,走科举道路。公勉仁成为公家第一代进士,还有《东山集》传世。后来公家数代连有进士出现,并出了公鼐这样有明一代有影响的文士。公家在蒙阴遂成为大族,并且有比较严格的宗法网络。在蒙阴土匪泛滥时,公家有宗法组织,这样他们不仅能够抵御自保,自家的子弟陷入土匪的的人数也较少。明朝末年,蒙阴出了个公延龙,加入了李青山造反队伍,后来被编成了戏文演唱。这还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公家都要掩盖,对现实生活中的子弟约束了。在蒙阴土匪泛滥、政府无能时,宗法网络马上成为一种有组织抵抗土匪、自保身家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瞭阳崮”就是是公家宗法组织并团结其他一些小姓的老百姓筑险自保的象征。

清康熙五十一年实行“摊丁入亩”,此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个政策被许多历史学家看作是清统治者的“德政”,实际上,它其的作用极坏,使中国一百年中人口翻了将近四番,从一亿多增长到四亿(人民公社时,农村按人头分口粮政策也是一样)。人口激增与土地形成尖锐的矛盾。强大的政府权力给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自然流动造成许多限制(如不能向东北和海外移民),那些无地和少地的人们变成生活极不稳定的游民。

1840年以后大批的工业化产品的输入对对自然经济和宗法网络都是个巨大的冲击,许多地方经济雕敝,宗法网络松懈甚至解体。许多人成了没有宗法依靠和约束的游民。南方宗族强固对于外来的冲击还可以抵御一下,北方宗法弱,单个小农更易破产。游民聚集是最易引起动乱的,这不能怨他们,一个没有稳定收入、没有生活保障、甚至没有固定居处的人们,如果一种非法行为能使他们快意一时的话,他们不能抗拒这种诱惑不是人情之常吗?因此闹土匪、搞动乱的地区往往是游民密集地区,而非人口最密集地区。江浙一带在道光时就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那里生活反而较为安定(后来太平天国打到那里,祸害了那个地区,这是外来动乱)。

《瞭阳崮祭》书中所写到的土匪大多出身于游民。李长刚、李殿全等是本来还是官府豢养的下层武官或兵丁,当清朝解体,这些人没有生活出路时,当土匪仿佛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书中的的先为土匪,后被招安的石增福一家就是脱离了宗族的单门独户,缺少约束,后来又自卖为兵,成为一名兵痞,是为典型的游民。这些人在土匪势力强大,非常容易走上这条道路。给当地人们带来极大的祸患。

从《瞭阳崮祭》中可以看出,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因素。那时的专制统治一般只到县一级,县内真正拿国家俸禄的一般不超过十人。官员少,统治成本低。广大的乡村是宗法自治(剑桥的《中国晚清史》就说中国以很少的官员,文官1万8千,武官8千人统治一个有四亿人口的大国)。当宗法日渐解体之时,中国农村一直没有找到一个能够适应新的经济状况、又能取代宗法的组织方式,使人们摆脱游民的处境。

3,传统与土匪

春秋时期本是颛臾之地,为鲁国的附庸,后卫鲁国大臣季康子所吞并,遂为鲁国一部分。也是说本属于以读书明理而著名的邹鲁之乡。秦末汉初之时刘邦率兵“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司马迁写到此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