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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鲁迅与鲁迅的失败(二)

时间:2009-8-8 16:47:46  来源:不详
胜啊,鲁迅却说它是“破破烂烂”,“真景我也见过,并不见佳”,也就是说很不怎么样,结果文章里甚至把雷峰塔和保俶塔混为一谈,直到后来朋友告诉他说雷峰塔和保俶塔不是一回事,鲁迅这才知道搞错了[58]。可见他对这些美丽的风景是根本不关心的。鲁迅1924年到西安讲学,朋友安排他去参观风景名胜,他却只对古董铺感兴趣,去买出土文物和古碑拓片。有一个细节很好玩:鲁迅一到西安,就问负责接待的人员说:西安哪里有卖“弩机”,结果负责接待的人没听懂(鲁迅讲话带点浙江方音嘛),以为鲁迅问的是哪里有卖吃的“卤鸡”,就很奇怪说:西安的特色食品也不是卤鸡呀,鲁迅为什么一下火车就想着要吃卤鸡呢?后来一问他身边的朋友才知道,鲁迅讲的是一种古代的机械武器,叫“弩机”,有点像弓箭,有又有点像枪,可以托举在手上发射,结果,鲁迅在西安前前后后买了五具“弩机”,他对武器很感兴趣,对风景却不感兴趣。甚至他自己也说:他对于自然美缺乏敏感,对于美景也缺乏感动。你去看鲁迅西安之行的日记[59],他去西安一趟,看得最多,买得最多的就是两样:出土文物和古碑拓片。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鲁迅的兴趣爱好都不是鲜活可爱的东西。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一个人他对美的东西是不是敏感是很能看出这个人的人性的。鲁迅玩儿得最开心的一次是为了许广平。鲁迅带着许广平跑到广州,他们和一些朋友去逛公园儿,那次鲁迅很开心,四十六、七岁的人,还像个小孩儿一样,见了个土堆竟然说要跳下去,结果跳得摔在地上,把脚给扭伤了[60],那是鲁迅最壮烈的一次审美实践,但以失败告终。从这些例子,我们是否可以说,鲁迅对美的东西,对充满爱的东西,可能没有真正的生命感动。而对恨的东西,鲁迅却过于敏感?为此,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再讲他的恨。鲁迅出生在绍兴,大家知道,那是越王勾践待的地方,我痛斥的“卧薪尝胆”的故事,就出在这里。鲁迅自己也说,他的家乡是“报仇雪耻之乡,非藏污纳垢之地”。但是鲁迅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也浸染了“报仇雪耻”的情结。比如鲁迅在写阿Q的时候,当革命到来,阿Q首先作的是翻身梦,翻身以后第一件事情干什么啊?杀人。第一件事就是杀人,杀谁呢?第一件当然要杀反革命恶霸,但是第二件杀谁呢?杀小D,这个第二件杀得就太没道理了。可是我们看一看中国的二十世纪,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杀了多少个小D,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关心,阿Q这样一个人又不识字,他怎么就知道有权就要杀人?其实,就是因为这是中国文化里最残酷的东西。可惜的是,鲁迅尽管意识到了阿Q的这一缺憾,但是他身上还是沾满了这样的东西。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鲁迅不知道怎么去面对黑暗。结果,鲁迅最后就认定说,面对黑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黑暗铲除,就是拿手术刀,而不是拿起那个贮集人类灵魂的笔。这就是鲁迅最大的失误,

  鲁迅的遗嘱,这是中国人都很熟悉的。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其中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就是:“一个都不宽恕。”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也要再做一个讨论。因为他是大师啊,我们不能够放过,我首先要问,鲁迅的怨敌是谁?我们考察一下就会发现,鲁迅一生经历过三个统治时期,就是满清、北洋军阀和国民党。那么这三个时期,无疑是鲁迅眼中的黑暗时代。而且,鲁迅30岁的时候清政府就倒台了,鲁迅并没有和清政府做过对。对于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呢,鲁迅也没有和他们正面为敌过。而且,鲁迅一辈子都当教育部的官员,很多文人就不理解,说你挣的稿费又不少,你还赖着一个教育部的小科长职位领那份工资,什么意思啊?鲁迅就到处解释说,我是为了活命,他说我这是“壕堑战”。我一方面拿敌人的钱,一方面骂他。但是,我希望大家知道,鲁迅跟他的那些文化界的怨敌却没有做过壕堑战,都是赤膊上阵,这是我们最值得注意的。他说的我的怨敌一个都不宽恕,我猜测就不包括北洋政府和国民党的那些军阀,而完全指的是那些文人。那些文人是谁呢?胡适,施蛰存,梁实秋,顾颉刚,还有高长虹,鲁迅在攻击这些人的时候,称得上嬉笑怒骂,妙笔生花,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是鲁迅的耻辱,起码不能够说成是鲁迅的光荣。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这些人怎么能成为他的怨敌呢?一个大师能够这样思考和这样做事吗?何况,哪个是敌人呢?胡适是鲁迅的敌人吗?二十世纪盖棺定论的时候,我们只能说,鲁迅跟胡适平分二十世纪。今天我们经常说胡适是饭,鲁迅是酒,可鲁迅竟然认胡适为敌人,但是胡适到死都没有认鲁迅为敌人啊。可是鲁迅说,我就不宽恕你。你说,我们怎么去理解这样的人间恩怨和人世沧桑?我们怎么去理解呢?还有顾颉刚,就是写《古史辨》的那个历史学家,因为跟鲁迅讨论学术问题,鲁迅就与他结仇。顾颉刚是个酒糟鼻子红鼻头儿,结果鲁迅写小说,就写有一个红鼻头的小丑如何、如何。他跟梁实秋本来也没什么仇,因为文学性的争论就闹得不可开交。施蛰存,大家知道,华东师大的教授,前几年刚逝世,怎么也不能说他是个敌人吧?对不对?那现在我们看一看,哪个是鲁迅的敌人呢?我们只能说,没有一个啊。他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挖苦,对于资产阶级乏走狗的嘲讽,以及对于他人的批评的反击,其实都是一种人身攻击。鲁迅这样做,是有失公正的。我们必须要说,他是有失公正的。否则,我们就有失公正了。

  对于苏维埃的革命,鲁迅也专门写文章说过,他说我们就是要杀人,就是要把坏人、反动派杀掉,要对他们进行绝不怜悯的无情打击,他说这是最为正当的、最为正确的战法。他说因为我们的压迫是为了要叫这个世界上很快就没有人能够压迫。这个时候鲁迅的口气就很像政治家了。他已经不是文学大师了,他是政治大师了。我觉得这个时候的鲁迅是不值得我们效法的。

  下面我们来看落水狗。我个人认为,鲁迅讲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存在着中国常有的思维的错误,什么思维的错误呢,就是把恶绝对化。他做一个类推,凡是狗,就是要咬人的,落了水以后就更要咬人,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那些宠物狗,你叫它咬它都不咬你一口,对不对?怎么可能咬你呢?所以鲁迅做这种痛打落水狗的追问实际上是没有道理的。而且,鲁迅他在做很多事情的推论时候,都是把仇恨和怨恨放大。鲁迅在厦门大学当教授,他到了厦门以后,勤杂人员跟他说,对面住了一位新聘请的教授,他带了小孩儿,要写作业,你能不能把你的椅子让两张给他?鲁迅就勃然大怒,说这是你们学校排挤我,我要离开厦门大学(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我想了很长时间。我就想不明白,这怎么就是排挤他?还有,有一个过去的学生去拜访他,他下课回来了,挺累啊,那个学生就说下次不妨搬一张椅子,坐着上课,鲁迅就火儿了,说坐着上课,那我下次我搬张小床去讲,不是更好?北师大有一个学生叫杨树达,神经有问题,有一天他跑到鲁迅家去胡闹,鲁迅第一个判断就是,这是保守派派来袭击他的。他马上就写了一篇文章,《记“杨树达”君的袭来》,结果,第二天就发现他是个精神病人。你鲁迅的仇恨的触角、防范的触角,有多么的强烈!

  顺便说一句,鲁迅写杂文为什么写得好啊?我猜,就是因为他防人意识太强了。所以,我们都看不出来门道儿来的地方,他就都看出来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长恨歌》,杨贵妃跟唐玄宗两个人的关系,只有鲁迅看得是最阴险的。别人都说唐玄宗特别喜欢杨贵妃,后来被杀了以后他也恋恋不舍。鲁迅说哪里啊,以玄宗之明,他怎么会不知道这里的小绕绕?他早就知道杨贵妃跟安禄山好,他只是不想说破,所以到下属要把她绞死的时候,实际上他是巴不得把她绞死,只是绞死以后又后悔,到老就怀念杨贵妃。[61]这种解释,真是够毒辣的。由此可见鲁迅的一个很有意思的角度:分析任何问题都先把别人想成是坏蛋,然后想想怎么坏,结果左看一个坏,右看一个坏。最后,朋友只有三四个。剩下的全是他的怨敌,我觉得,这种仇恨只是因为缺爱。再比如说,鲁迅特别恨猫,为什么呢?因为小时候他养过隐鼠,后来找不到了,他的保姆哄他,说你不要找了,被猫吃了。结果鲁迅一辈子就恨猫。你恨猫恨那一只猫啊,你怎么恨一群猫呢?你怎么恨所有的猫呢?

  鲁迅临死时候写了两类文章,一个是《朝花夕拾》,我觉得《朝花夕拾》是鲁迅对爱的求索,但是求索而不得。你看他的爱在什么里面有呢?你可以仔细去观察。只在童年生活里有。所以他用朝花夕拾的办法,用怀念童年的办法来怀念爱,这恰恰说明鲁迅进入了成年生活以后没有爱,也没有找到爱。所以他到老了,到怀念爱的时候,他只能去回忆。回忆证明了什么呢?证明现在没有,对吧?所以鲁迅自己也把这叫做:“思乡的蛊惑”,而且说,“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还有,就是他临死时候写的另一类文章。其中一篇文章,就是怀念他家乡的《女吊》的。写完后他还给所有的人看,说我这个文章写得多好啊,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鲁迅的基本的思想脉络。所以,如果给鲁迅出一道农夫与蛇的题目的话,鲁迅的回答肯定是和全中国人民是一样的。问题是:假如你把一条蛇捂暖以后,它把你咬死了,第二个人还要不要去做呢?鲁迅的意见是连第一个人都不要做,把它打死算了。但是你要是到有浓厚的基督教文化的西方,他们就会说,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第一百个人,第一千个人都要前赴后继地去捂,直到把这条蛇捂得不再咬人。我觉得,这种差别其实就隐含了对爱的力量的是坚信还是怀疑。鲁迅输在什么地方呢?我觉得如果对人的信心不再存在的话,或者说,对他人身上肯定会存在着的和我所共同的那种对美好的东西的追求这种信念不再存在的话,那我们每一个人就都是鲁迅。因为,当我们对别人产生怀疑的时候,我们就只能采取诅咒的方式和恨的方式,而这种诅咒的方式和恨的方式就使得所有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当我们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着一个公正的爱的时候,我们就只能够用恨来面对这个世界。而由恨面对这个世界所造成的唯一结果就是所在之处都是敌人。海明威写《丧钟为谁而鸣》的时候,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他说乔丹面对即将飘然而至的死亡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已经为我自己的信念战斗了一生了,如果我能在这里打赢,在任何别的地方也一定能够胜利。世界如此美好,真值得为它而战,我真不想离开。为什么鲁迅和这个世界共存了那么长时间却会认为这个世界如此的丑恶?而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眼中,在雨果、但丁、卡夫卡的眼中,这个世界都不丑恶,在海明威的眼中也不丑恶。这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所以,我觉得,鲁迅对于社会的批判的结果是把自己化成了两个,一个失败的鲁迅对另外鲁迅的失败的批判。而且,实际上这都是一个东西,这就是:发现了心灵的黑暗,但是自己的心灵仍旧黑暗。我觉得,这就是鲁迅的悲剧。

  “能憎”却未必“能爱”的“巨毒”鲁迅

  第三个方面,对于爱的误解。

  尽管我也不愿将鲁迅的美学就直接称之为“仇恨”的美学,但是,鲁迅的美学却无论如何也绝对称不上“爱”的美学。现在有人称鲁迅是“仇恨大师”,我觉得这有些过分。但是,鲁迅的为绝望而绝望的美学也确实不是爱的美学,而更接近于仇恨美学。绝望之为绝望,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因为太爱人了,或者是因为太不爱人了。有信仰的绝望当然是属于前者,那么,无信仰的绝望呢?我看就只能属于后者。再回顾一下鲁迅的思想历程,在刚刚起步的时候,鲁迅打出的最为旗帜鲜明的口号就是:“吃人”,可是我们仔细想一下,开始于“吃人”,那么,应该结束于什么呢?必然的归宿显然就只能是“爱人”。可是“吾行太远,孑然失其侣”[62]的鲁迅并没有走上“爱”的道路,而是走上了“恨”的道路。在鲁迅那里,爱并非超乎恨的绝对存在,而是恨先于爱而存在,成为了生存的前提,爱被作为原因,作为对于恨的被动反应。就是这样一种爱与恨对等的错误,导致了一种鲁迅的“无援的美学”。在这一美学中,实现了对于神圣者的反叛并且窃取了终极者的宝座的,仍旧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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