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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鲁迅与鲁迅的失败(二)

时间:2009-8-8 16:47:46  来源:不详
。中国不是有一句老话吗?“途之人可以为禹”(荀子),在鲁迅的内心深处,其实还是这些东西占了上风。于是,人只为良心的自由而斗争。可是由于没有了神圣者,人却又会死在自己的内心,成为一个瘫痪的哈姆雷特。结果,爱与恨的对等败坏了鲁迅的判断力,也败坏了鲁迅的审美趣味,这使得他始终没有能够真正找到国民性的真正病症,也没有能够开出疗治的药方。举几个大家都很熟悉的例子,他的或者轻信于人,或者多疑于人,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他的把中国的民众一会儿看作“中国的脊梁”,一会儿又看作麻木不仁的“黄脸看客”,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的阿Q也是如此。因为让自己和阿Q站在同一高度,因此没有把这个形象当作“丧钟为自己而鸣”来塑造,没有注意到自己与阿Q之间的共同命运,以致不惜从后者身上挑剔出了太多的过错、太多的可憎、太多的可恨,以致在我们心灵深处唤起的不是“哀”和“怜”,而是“怨”和“恨”[63],我认为,这是到今天我们也还没有深刻总结的美学教训。

  这样,尽管鲁迅也很强调爱,例如他和许寿裳都认为:“我们民族最缺乏的是诚与爱”[64],例如他也宣称:“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便只是‘爱'”[65],例如他甚至疾呼觉醒的人要“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66]、疾呼“革命的爱在大众”[67],疾呼“创作总根于爱”[68],但是,由于他所理解的爱仍旧是无信仰的爱,而不是有信仰的爱。因此,这种爱一旦没有了爱的对象,例如发现了大众的愚昧以后,就认为不值得去爱,例如认定对方为敌人以后,就认为不必去爱,结果,实际上在他那里就只剩下了恨。换一句话说,鲁迅并不是不想爱,也不是不知道爱的重要性,否则,他就不足以成为20世纪的美学大师,但是鲁迅却毕竟缺乏爱的动机与爱的能力。我后面就要讲到,爱的动机起码包含两个前提:无条件的爱与不对等的爱,而鲁迅要求的是对等的爱与有条件的爱,这就使得真正的爱的动机在鲁迅那里基本上还没有出现,不过,这是后话。我们这里暂且不提。在这里,我只简单地说,缺乏爱的动机与爱的能力,使得鲁迅的“创作总根于”爱转而实际成为“创作总根于”恨,这就是鲁迅的所谓“能憎才能爱”。

  而且,由于仇恨,所谓爱也不过是朝对手打去的一张牌,而不是一种终极关怀。从这个角度再去看一看鲁迅的作品,不难发现,作为心灵黑暗的在场者,鲁迅所传达的更多的竟然是仇恨的声音。鲁迅的遗嘱大家都很熟悉,他宣布的“一个也不宽恕”确实让习惯于“其人将死,其言也哀”的国人大吃一惊。他还说,自己的“怨敌可谓多矣”,但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许广平的回忆更能说明问题:鲁迅去世前做过一个噩梦,他走出家门的时候,发现四处埋伏了敌人,并且正准备向他发动进攻;于是,他毅然决然地拔出匕首,刺向敌人的身躯。这就是鲁迅——一个含恨离开人世的鲁迅!他对于敌人的敏感已经到了敌人无处不在的地步啊。这很有点像晚年的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毛泽东的心态,他不是连亲密战友刘少奇都认定是敌人了吗?难怪毛泽东会说:我的心与鲁迅是相通的!其实,鲁迅的思考在这个方面确实是肤浅的。不但没有意识到真正的爱必须以无条件与不对等为前提,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仇恨就是仇恨,仇恨永远与爱无缘,仇恨永远不会成为爱。而且,仇恨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武器,当然可以用它来伤人,但是最终却肯定会更大地伤己。因为仇恨如果不是以爱为基础、为前提,那就必然会把我们带向野蛮与残忍,把我们变成比敌人还要可耻的暴徒,因为我们还没有学会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没有学会悲悯有罪的生命,没有学会真正成为一个人。结果我们在惩罚有罪的生命的同时自己也犯下了凌辱和蔑视生命这一更大的罪。

  还有一个问题要稍微讲解几句,这就是鲁迅的“以毒攻毒”式的反抗。文革中每个红卫兵都像个小鲁迅,当然不是鲁迅的责任,但是我们也不能说完全与鲁迅无关。其实,鲁迅的“以毒攻毒”式的反抗也难辞其咎啊。在这方面,鲁迅确实令人吃惊。甚至连尼采都要“向复仇感和怨恨感宣战”,可是鲁迅却认为“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爱之深切,故亦恨之深切”,因此不妨执着于现世的一重世界,而且在现世就把一切帐统统结清,“拳来拳去、刀来刀挡”,甚至不惜“用更粗的棍子对打”、“一个都不宽恕”。他偏偏忽视了的是:这“以毒攻毒”的“毒”并非他独创的法宝,而正是他的反抗对象——中国传统文化所先行“点化”他的,因此,“以毒攻毒”本身反倒证明了他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自觉认同,证明了他不但根本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文化的控制,并且反而为他所最憎恨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控制。在同中国传统文化的拼死搏斗中,中国传统文化的“毒素”也在再塑着他自己。而且,在以中国传统文化作为破坏的对象之时,他自己却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69]他生就了破坏中国传统文化的“硬骨头”,同时又禀承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巨毒”。于是,他“睚眦必报”,宁可“错杀”、也不“错过”。没有上帝来裁判,便干脆由自己裁判,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甚至,鲁迅总是在不停地搜索着“敌人”的影子。而天堂乃至与天堂密切相关的所谓信仰维度自然根本就不入鲁迅的“法眼”。他曾明确表示,自己“是讨厌天国的”[70]。《墓碣文》中的“自啮其身”更说明由于仅仅凭借于“中间物”而拒绝信仰维度,鲁迅甚至无法知道自己的“本味”[71]。在他看来,爱和善良是无能的,惟有恶才是唯一的绝对力量,因此不惜以恶来担当恶,不惜“灵魂的荒凉和粗糙”,不惜“灵魂里有毒气和鬼气”,不惜以“巨毒”自况(而称许广平只有“小毒”),不惜推重“活无常”与“女吊”的复仇,不惜宣称至死“一个也不宽恕”。这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恰成对照,一个是绝望的反抗,一个是无尽的悲悯。在这方面,鲁迅笔下的儿童远不如陀氏笔下的儿童更为可爱,例如,鲁迅笔下出现的那个拿着芦柴棒对着愿为他牺牲一切的启蒙者喊“杀”的还不太懂事的孩子,在陀氏笔下就从未出现,就显然是一个典范的例证。而有人说读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以后,觉得与这些人物同为人类是值得自豪的,但是在读了鲁迅的书后我们却无法产生同样的感觉,这应该也是一个典范的例证。对比一下,鲁迅更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甚至比拉斯科尔尼科夫更拉斯科尔尼科夫,因为他连拉斯科尔尼科夫最终的下跪都不屑去做,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人物为之揪心的“倘若没有上帝,那世界的恶该如何承受?”之类的问题鲁迅更根本就从来没有问过。他昭示人们绝对不要相信爱心、神性、眼泪等一切神圣的东西,因为它们都是虚假的,唯一的功能就是帮助历史扼杀生命。作为中国的尼采,鲁迅实在没有浪得虚名。结果,他竟然不再是去治病救人,而是去消灭病人。当然,消灭病人要比治疗病人容易得多,但是那已经不是一个医生的职责。早年学医的鲁迅竟然出此下策,不能不说是一种对于神圣职责的回避,不能不说是已经距离爱的圣坛越来越远。

  就是这样,鲁迅与“信仰启蒙”这样一个20世纪的思想的制高点失之交臂。

  我要说,这个“失之交臂”损失十分惨重。而且,它让我们太沉重!

  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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