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道德维度并从而形成了几乎相互不理解的局面,是一个复杂的、需要大量研究来回答的间题.我们只提出一个一般性的方向:也许不同的伦理范式只承认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下的间题,并有针对地形成特定价值模式去加以解决,倘用这些模式去解决另外历史背景下的间题,便不一定有效.现时代的东、西方文化仍然各自有自己的伦理间题,但它们面临的处境也许会日益具有更多共性。
如此,则双方可能都会要求建立一个较全面的、四度级同时存在而各自发挥一定作用的张力和谐伦理范式,也就是说,任何“略去一层”并用拉下或升上别的一层去顶替空缺的作法都可能造成反常压缩式紧张效应,使负荷过多的那一层疲劳并最终不胜其负而遭破坏.一味用“大家庭”道德话语解决“公正”领域中的事,必不能长久,而且可能会成为遮蔽具体、真实间题的意识形态。至于把“公正层”运用于一切领域,甚至以为它可以说明家人朋友挚爱慈悲生命的内在价值等所有道德现象,也会使“公正”蜕变为一种“单一原则跨界称霸”的不公正,无怪乎要受到当代“社团主义”和女权运动伦理学的尖锐批评。
这样看来,东、西方文化不仅能够对话(假如一方是文明人,另一方是Barbarros,那就无法话—互相听不懂)‘而且应当对话。像亨廷顿那样诉诸“备战”,并不能真正解决文化圈之间可能出现的紧张局面。平等地、怀善意地倾听对方,不仅有助于理解对方,也有助于真正理解自己,并且有助于发现自己所缺之伦理维度,从而逐渐构建较为包容、完整、平衡的道德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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