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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当代中国文化转型的伟大历史进程

时间:2011-01-19 01:15:39  来源:不详
。法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人们能够普遍地自觉地将法律作为国家权力的行为准则,在能够普遍地自觉地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能够普遍地自觉地用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约束准则。目前,尽管我们距离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着很大的距离,形成法治文化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但是我们毕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并且还在沿着法治的道路继续前行。
  三、从斗争文化向和谐文化推进
    探究中国的文化特征,形成斗争文化的历史并不长。可以说,在中国漫长的传统社会里,尽管也发生过陈胜吴广起义、张角黄巾起义、太平天国斗争,也出现过反抗外族侵略的民族英雄,如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等,但是,追求和谐始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斗争只是“官逼民反”和反抗侵略压迫的被动现象,并没有成为民众的主导意识。中国斗争文化的形成应该是始于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阶级斗争思想的片面理解,也由于国民党对共产党人的疯狂屠杀和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压迫,中国共产党不斗争就不能生存,不斗争就不能领导中国人民赶走侵略者,不斗争就不能取得政权。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已经夺取政权,成为执政党,并带领人民进人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仍然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仍然“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必然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屡受挫折,贻害至深。
  这里应该明确指出的是,斗争方法并不是应该完全否定的,斗争也是解决矛盾的一种有效方法,甚至有时还是不可避免的方法。但是斗争并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方法。“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就说明,解决矛盾更多时候要靠化解的方法,化解是解决矛盾的更有利方法。只偏好于斗争方法的实质,就是把斗争方法变成了斗争文化。斗争文化是一种根本扭曲了的文化,是与人为敌、与社会为仇、与天地为恶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它一旦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尔虞我诈、离心离德,社会就会动荡不安、永无宁日,自然环境就会遭到严重破坏、遗患子孙。这些弊端从新中国建立、特别是1957年反右运动以后日益显露出来,直至出现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性浩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果断地提出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大刀阔斧地平反了沉积多年的冤假错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就为彻底铲除长期形成的斗争文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和谐文化强调以人为本,主张与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根据《左传》记载,“和谐”的本意是指音乐的合奏旋律。因此,和谐文化应该是具有协调共处、相融一体、追求和美这样三种涵义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这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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