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以农为生,其个别抗拒外患或匪患的能力原本是很脆弱的。因此,当变乱突然发生时,只好逃入筑有城墙的城镇中避难,或群集乡村地形复杂的圩寨之地以自卫。
民团的角色是守卫,与官军之出击不同。各州、县为了守卫,常建土圩或石圩,时人称为圩寨。股匪来袭时,居民据圩而守,常能免于劫难。以故各州县多有筑建土圩或石圩的历史,如济南于1860年捻匪初次北扰时建土圩,周围40里。至1865年改建为石圩,1867年,捻匪来袭时,乡民避居其中,全活甚众。
民国山东《定陶县志》记载:“咸丰十一年,本地捻乱起,四乡集镇多建圩堡以自卫,……迩来变乱时起,四乡无寨者屡被害。”进入民国后,由于内战蔓延和盗贼嚣张,很多村庄对本地已有的圩寨进行维修或重新筑建圩寨以自卫。圩寨是民国时期民团重要的防卫设施,对保障村民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乡村之有圩寨,犹郡县之有城垣。其规模虽狭,要皆所以保境而安民也。清平地处平原,无险可守,一遭变乱,村镇丘墟,非有圩寨,不足以资保障。查昔年圩寨除康庄、吕庙等村外,为数甚少。自清之季世,捻匪流寇相继扰掠,金郝庄、侯家寨及盛庄、贾庄、崔楼等寨次第告成。民国以来,土匪顾得林肆扰于前,王志芑蹂躏于后。一时筑寨自卫之风纷起相效,于是境内之寨愈增愈多,所在皆是矣。此间圩寨多筑土为之,置四门或两门四角,并设碉楼以资了望,而便攻守,壁垒亦殊森严。一闻匪警,附近村民恒聚处其中,恃民屏障焉” 。
在村地主和村落首事自然最关心围寨的修造,并往往居于围寨中央,以确保家庭财产不被土匪侵犯。鲁西南地区曹县朱庄地主朱凯臣,其所在村落为一寨子,他又住在中间一个砖围子里,周围都是他的佃户。
当时,不仅农村有圩寨之设,城镇也有栅寨之设。“栅寨之设各地有之,在街市者曰栅栏,在乡村者曰围寨。其形势虽殊,而用意则同,所以御外患而卫民生也。临市通衢向设栅栏,而僻巷则无之。自民国以来,伏莽猝发,扰及四境。临清以济西重镇,民物殷阜,尤为土匪垂涎之区。故中州一带,各街皆筑栅栏,不遗穷巷,街长司筦轮岗,警司盘诘,每值戒严时期,则薄暮闭门,阻绝交通矣。若乡间围寨则筑土为垣,置四门或两门以严出入,团兵昼夜梭巡,壁垒亦颇森严。一遇变乱则附近村民移居其中,恃为安土焉。境内所有围寨共计五十有二,因第二、三、八各区为全县富庶中心,故围寨较多。其面积之广大,垣壁之高厚,均非它村所及。若五、六及九、十各区则并无围寨,实因土瘠民贫,力有未逮。四区虽属仅有,而规模简陋,墉破碎殊,不足以防卫也(按:城垣碉堡为防御所不废,虽栅栏只限于街市,围寨仅有于富村,然山寨所在之地,民集而兵聚,其设防也,自量跳梁小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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