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于雷池而不得逞,居民亦得所保障而免于屠劫,其效也固彰彰也。) ”。
四、民团的作用和存在的弊端
民团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官军,防卫地方,抵御外来武装力量的侵扰,也兼有维护地方治安,防范农民叛乱等职能。“我国各县自清末裁撤绿营及保甲后,承其乏者厥惟警务。嗣警察力有未逮,势不得借助于团勇” 。同时“保守村中治安,预防盗贼,补充县署保卫团及公安局的不足” 。如掖县,十七年布告民团应管事宜:一、援助驻军及公安局卫护民众,相机剿除盗匪;二、援助驻军及公安局维持地方之治安。三、担任乡民之劝导与提倡。四、查缉地方会匪及一切反动分子。 由此可知,民团在防范和抵制土匪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它也存在一些弊端。
(一) 民团的作用
1、修建圩寨,抵御土匪
民团的角色是守卫,与官军之出击不同。各州县民团为了守卫,常建土圩或石圩,时人称为圩寨。这些圩寨是民国时期民团重要的防卫设施,对保障村民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乡村之有圩寨,犹郡县之有城垣。其规模虽狭,要皆所以保境而安民也。清平地处平原,无险可守,一遭变乱,村镇丘墟,非有圩寨,不足以资保障。查昔年圩寨除康庄、吕庙等村外,为数甚少。自清之季世,捻匪流寇相继扰掠,金郝庄、侯家寨及盛庄、贾庄、崔楼等寨次第告成。民国以来,土匪顾得林肆扰于前,王志芑蹂躏于后。一时筑寨自卫之风纷起相效,于是境内之寨愈增愈多,所在皆是矣。此间圩寨多筑土为之,置四门或两门四角,并设碉楼以资了望,而便攻守,壁垒亦殊森严。一闻匪警,附近村民恒聚处其中,恃民屏障焉” 。
股匪来袭时,居民据圩而守,常能免于劫难。所以当时各地乡间都普遍修建或整修以前的圩寨,在城镇则修建栅栏。进入民国后,由于内战蔓延和盗贼嚣张,很多村庄对本地原有的圩寨进行维修或重新筑建圩寨以自卫。对于土匪来说,他们以掠夺社会资源来维持自身的生存,所以时常向当地乡民敲诈勒索,强取豪夺,一旦遭到拒绝或抵抗,便攻城掠寨,烧杀*掠。
民团的职能决定了它对土匪的威胁和勒索多加以拒绝并保护乡民们的安全,因而经常会遭到土匪的袭击和进攻。而民团出于自卫的本职,也多加以抵御。民国七年,匪焰正炽,城北胡官屯结寨自保,防守甚严,突有土匪派遣羽党持帖索洋5000元,快枪20支,否则焚掠之。该庄团正卢克惠不从,并拘其来使,不幸黑夜潜逃,回报杆首,顿触匪怒,恫嚇伎俩既归无效,遂勾串各杆,聚众2000余人,于3月14日未时,兜围环攻,团正督率壮丁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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