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揭秘民国时期首届“高考
中国时报:盟军诺曼底登
“民国产婆”赵凤昌 南
彻底改变两百年官定习俗
假财神骗倒民国政要一大
民国时陈济棠割据下广东
民国时期成都清晰老照片
苏联卫国战争时期珍贵彩
新时期教育改革“三个面
抗战时期的《新华日报》
最新热门    
 
民国时期的山东民团(1911-1930)

时间:2007-3-9 16:26:50  来源:不详
分。多数地方举办民团不是出于乡民自愿,而是地方政府强迫执行,如陵县“十七年,匪仍猖獗,一股未灭,一股又起。当局无可如何,乃饬民间立保卫团。全县分为五处,形势涣散,实力缺乏,抢架重案,仍不少减,又改为人民自卫预备团,强制人民买枪藉以自卫” 。至于民团中的团丁,一般普通老实乡民有正当职业,没有时间参加军事训练,即使被强迫抽丁,多是勉强应付。而顽劣之徒则成群结队地加入。地方上的地痞**也多乘民国时期混乱的社会局势,招纳亡命之徒,结成团伙,以防卫土匪为借口,壮大势力。这些地痞**一般都孔武有力,以暴力为后盾,一旦形成气候,便四处掳掠奸杀。周边豪强地主或富豪商人、地方望族则引以为保护伞,地方政府则多将他们招纳为民团或保卫团。这些顽劣之徒只知坐食富户人家,耍弄枪棒,欺压善良,惹是生非,而对剿匪和防匪之事,则多消极应付。

    同时,民团随同驻军剿匪,多走到哪,吃到哪,统由老百姓管饭,使得地方百姓“有事之秋未得御敌之利,无事之时先受骚扰之害”。有些被不法分子掌握的民团,就演变成了以袭击抢劫外村人及外来人为主要活动的土匪,从而使许多民团实际上“名为团,暗为逆”。有些地方权贵和乡绅组织或雇佣的地主武装也被滥用来对付私敌,鱼肉百姓,使得民团逐渐走向匪化。

    有些民团更是以地方防卫为借口,争取政府的支持,其一切行为主要还是以维护自身和本地区的利益为最高准则。当官府利益和他们的利益一致时,他们尚能尽心防匪自卫并协助官兵剿匪;一旦官府利益与他们的团体区域利益难以兼顾,甚至发生冲突时,他们的团体区域私利就成为首要考虑的因素。为了维护自身和区域的利益,这些民团往往不能坚持抗匪到底,每视官府与土匪势力之消长而转移其态度,甚至出现首鼠两端,匪、民互换无常的现象。

    还有不少奸猾之人,时时处处以私欲为依归。为了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固可为官府效命抗匪,一旦形势逆转,也乘匪乱甚至直接为匪从中牟利。即使一些为乡里所推崇并被拥戴为民团首领的所谓“急公好义”的地方乡绅,也多以维护当自身和地利益为首要考虑,常以保全地方生机,或为当地百姓谋求生路为借口,聚众抗粮抗税,抗拒官兵,甚至进攻官府,形同土匪。

(2)民团的匪化首先表现为民团内部之间的争权夺利。由于基层社会的失控,民国时期的地方民团多集行政和军事功能于一体,有抽丁征税等特权,所以,其领导职位也为不少怀有*野心者所觊觎,从而经常引发一场民团内部的争权夺利斗争,如莱阳县“十七年3月,(匪股)刘日南、李奎五、赵辅臣等百余人遂据城东之龙门寺。县长王宝仁下车伊始,派警驰剿,未战而溃。会牟平县长姚泽以剿匪司令率数县警备队至,匪始窜平度,于是官绅以警队之不足恃也,办保卫团。初以本籍人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