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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邪教 与清朝政府

时间:2007-3-9 16:29:29  来源:不详
nbsp;     嘉、道以来,清政府继续把查禁搜缴“邪经”、捣毁“邪教”经堂窝点作为打击“邪教”对策之一,并加大了相应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揭露邪教骗局。化导“愚民”

         清朝统治者深知,邪教中人,绝大多数原本良民,他们是被惑上当的。如果地方官平日化导有力,民间父母师长又随时训逋,使其“颛蒙服教畏刑”,不致于为邪教所惑。针对这种情况,清政府也把强化宣传教育,揭露邪教骗局,化导“愚民”崇正去邪,作为防止邪教蔓延的对策之一。各省督抚等封疆大吏,既亲自频发禁止邪教告示,又饬令府州县各级地方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奉宪宣禁缘由明白晓谕军民人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将皇帝有关圣训和《大清律》中律禁条例广为刊刷、遍布城乡各地。江西按察使凌畴在《设牌劝缴罗经详》中提到,过去,地方官对上级查禁邪教指示,不过奉行故套,照式誉录,揭之通衢,并未使家知户晓。他要求地方官将禁止邪教律例逐一摘出,并将“奉宪查禁缘由刊刷简明告示,贴于高脚木牌,每里给牌一面,令保甲肩牌沿门传谕,务使穷乡僻壤及有棚民处所一体传知”。[130]朝廷要求,督抚等告示,既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形,又要叙次简明,通行晓谕,“使乡曲小民,群知三纲五常外,别无所谓教,天理王法之外,他无可求福。从正则吉,从邪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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