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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邪教 与清朝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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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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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为了导化“愚民”,嘉道时期,各地政府还遵照朝廷谕令,大量刊印了《圣谕广训》,向基层广为散发。各府州县学官按例宣讲《圣谕广训·黜异端以崇正学》一条,编撰四言韵文,颁发各省,“启发愚氓”。道光朝又传令各省总督、巡抚会同学政,转饬地方官及各学教官,在书院、家塾中教授生徒时,均令以《御纂性理精义》、《圣谕广训》为课读讲习之要, “使之家喻户晓,礼义廉耻,油然自生,斯邪教不禁而自化,经正民兴,庶收实效”。[132]道光年间,一些地方官还亲自撰写一些*宣传小册子,广为散发,开展揭露批判邪教的宣传攻势。其中,最有名的当数道光问黄育鞭的《破邪详辩》和宗王化用文艺形式写成的《邪教阴报录》。黄育木便于嘉庆九年中举,以知县分发直隶,历任宛平、三河、武清、宝坻、广平、邢台、巨鹿县知县和深州、沧州知州。他将明末以来流传的68种邪教经卷和嘉、道时北方邪教鼓吹的各种“妖言”摘出,详加辩驳,陆续写成《破邪详辩》三卷、《续刻破邪详辩》一卷、《又续破邪详辩》一卷、《三续破邪详辩》一卷,卷首录康熙、道光圣谕、《大清律例》禁止邪教条文,并在有关部分提出了查禁邪教的某些对策。他认为,“今欲禁邪教,必将邪经所说及近世邪教所说,一一辩明,俾愚民不被所惑,则邪教不能传徒,此拔本塞源,实禁邪之要务也”。[133]黄育鞭作为效忠朝廷的州县父母官,在查禁邪教方面尤为积极。他在任巨鹿知县到沧州知州期间,每年从自己的俸禄和养廉银中拿出数百两刊印《破邪详辩》,广泛散发给所管辖的各州县城镇乡村,前后共刊印了三四万册之多。他看到宗王化编的《邪教阴报录》,形象生动,很有艺术感染力,与自己所著《破邪详辩》在揭露邪教骗局方面相得益彰,十分高兴,立即加以翻刻,广为散发。为了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他又雇来演唱鼓词艺人,让他们深入广大城镇乡村,将《邪教阴报录》到处歌唱,以致“愚妇闻而流涕”。黄育鞭认为,“严禁邪教不可不栽培学校。”他任巨鹿知县时,每亲自月课,捐廉丰备席宴,厚备奖赏,鼓励生童学习。每次接见,在论文之余,必谈邪教之害,传谕诸生,各禁各村,并于各村劝令捐置义学。而“教民之道,尤以宣讲圣谕为要务”。他在所管辖的范围内,于城内商贾聚处之地,找一庙宇,每逢赶集之期,会同教佐宣讲圣谕。又在四乡集期,令有关官员与教佐轮流宣讲,并在集镇各设宣讲生一名,一旦官员不能到时,宣讲生即约众绅士宣讲。官府派人经常检查勤惰,分别奖赏。他还自己掏钱从省中刷印《圣谕广训》三百余本,分发各村,令本村绅士、耆老每逢农历初一、十五约众宣 << 上一页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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