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外,别无所谓教,天理王法之外,他无可求之福。君臣父子之经,仁义礼智之性,为万世不易之道,朝廷所修明,师儒所讲习,都必须以此为正轨(11)。
清廷将巫觋信仰,或法术迷信,视为异端邪术,反映崇儒重道的正统主义已成为清代的主流思想,对违悖五伦生活规范的民间信仰,严加查禁,其目的在整齐风俗。但由于清朝律例中明白规定取缔巫觋信仰,又反映清廷对我国地方文化多元化的缺乏认识,过分强调正统文化的权威,而对民间原始信仰产生排斥或否定态度。有清一代,地方大吏奉旨查禁民间秘密教派,取缔师巫邪术,其案卷仍多保存,根据现存案卷,可以发现许多案件涉及民间信仰,对探讨民间信仰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料。
三、巫术信仰的查禁
明清律例明白规定僧道巫觋,妄行法术,蛊惑愚众者,治以重罪,民间信仰中的巫觋活动,遂遭到严格的取缔。巫术的因素,在我国各种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中,都有显著的呈现,尤其在边疆少数民族的社会中,巫觋普遍地运用法术,从事占卜吉凶,为本民族消灾除病,送魂除殃,祈求生产丰收。北亚草原族群常见的萨满(saman),就是从原始的巫觋脱胎而来的一种跳神治病的巫人。在通古斯族的语言中,萨满一词就是指能够通灵的男女。萨满信仰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相信万物有灵,从自然崇拜开始,而发展到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萨满对于某种动植物或其他神灵所以具有特别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和这些事物具有图腾或同宗的关系,萨满念诵咒语或吟唱神歌,最重要的作用,是用神秘言语来命令或支配某种力量,使平常的事物产生巫术能力。
萨满降神作法,是属于一种原始的跳神仪式,他们口诵祝词,手击神鼓,身穿怪异服装,腰系神铃,由助唱人和声,音调配合,手舞足蹈,萨满受到自我暗示或刺激后,即产生一种人格解离,或精神意识的变化,身体开始颤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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