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设路务、矿务议员巡视地方[1](p5415);户部财政处奏请整顿和限制各省铜元铸造[1](p5436);1904年,朝廷又派练兵处襄办大臣铁良南下赴江苏等六省考察,目的之一就是检查营制,以期划一。
然而,上述措施却受到地方督抚的抵制。如对商部所派路务、矿务议员,袁世凯立即奏请另行核议,要求各省路务“仍责成该管大臣督率在事人员经理”[1](p5543)。对练兵处“划一营制”要求,两江总督魏光焘以“江南为湘楚昔日建功之地”,“一但遽予屏弃,势必有所不能”为由,要求保留湘军兵制[23]。湖广总督张之洞也以“练兵处章程尚未奏准通行”为由,要求暂就湖北向日所操营制“先行酌拟章程,及早开练”[12](卷62p24)。对户部财政处奏定的整顿措施,各地不仅置若罔闻,而且对就地筹款项目“一面陈奏,即一面饬征”[1](p5546),根本不把户部放在眼里。
各项整顿措施很难收到实效,其重要原因,在于中央实已失去了通过体制调整以加强中央集权权威的最好时机。此时朝廷所面临的,是各省独立地位初步形成,地方势力已经坐大的局面。当时朝廷每有大事,常常要先交议于地方督抚,而地方督抚的意见常常左右着朝廷决策。他们或利用中央赋予的事权积极扩张地方利益,或囿于地方利益而有意拖延塘塞。在这种局面下,纵然中央新增管理部门并相继制定了一些法规,但却因缺乏足够的权威力量而难以贯彻。正如户部所申诉的,各地督抚知户部库款支绌,“动辄自行电檄各省,求为协济”,各省“遂将例支正项及报部候拨者挪移擅动以应之”[1](p5473)。中央奈何不了地方,只好迁就。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财政处见户部整顿铸币“诸多窒碍”,难以进行,主张先图补救之法,就是“外清本源,畅销路”[1](p5484),充分显示了中央的软弱无力。
四、预备立宪时期中央与各省关系的重新调整
1901至1905年的新政时期,形成了中央体制改革与地方事权扩展并进和矛盾尖锐的局面。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中央集权权威衰弱,地方势力扩大,另一方面是中央集权尤其是皇权的控制在一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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