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相比,这种冲突具有更为普遍与广泛的意义。这种两难选择中,那一方将会取得优势地位?可以从历史事实看出,在危机深重的条件下,“危机论”变革观较之“条件论”变革观,在非理性的情感层面对*精英具有更大的控制能力与吸引力,这一点可以解释,自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激进思潮何以会压倒温和的激进的保守思潮,事实上,不久以后,清政府正是在袁世凯、奕劻这些主张立宪的权贵派与广大士绅官僚立宪派的强烈影响下,宣布了筹备立宪的诏书。此后清末新政正式进入了以筹备立宪为基本方向的历史阶段。
五、筹备立宪宣布以后双方的主要分歧
在1906年8月的这次廷臣会议上,虽然立宪派与保守的立宪缓行派的分歧已经大体上显示出来。但由于预备立宪尚未进行,与立宪改革有关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尚未充分表现出来,这场有关立宪的论争还停留“条件论”与“危机论”之争这一相当关键然而却较为简单的层面上。自1906年9月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方针后的几年中,随着立宪改革的推进,各种相关问题和矛盾的不断突显,保守派从而找到了更多的机会和论据,来证明立宪对于中国不合时宜。
下面,本文进一步来考察立宪缓行派的基本思想倾向以及他们保守*观的理论根据。在清末立宪运动发展过程中,这种保守的立宪观,虽然并不占有主流地位。甚至可以说,在立宪运动浪潮日益高潮的情况下,这种非主流的声音并没有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这些立宪缓行派所提出的问题,却颇多发人深省之处。
大体上,我们可以把立宪论战中这些立宪缓行派的言论综合为几个方面,必须指出的是,这些在立宪问题上的保守人士所提出的许多论点,并不是以现代人所擅长的理论的形式表述出来的。这些论据大都体现在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论争之中。与立宪派的观点针锋相对的这些观点,仍然具有其内在的逻辑自恰性与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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