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官骄吏窳”的问题,正如西方当年暴君*只有通过立宪来解决一样,如果用立宪来解决中国的“骄、窳、疲、困”,则无疑是开错药方,南辕北辙。
刘氏还把一个国家的“君权之消长”作为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兴盛的标尺。他甚至断言,“入其国而法度修明,百废具举,必其君之骏发严肃,神圣不可侵犯者也。”他的理由是,君权是民权的基础,君权的本位,民权是动位。如果君权一蹶不振,而所谓民权者,则由于没有了依托而成失去意义。这里,他还进而指出,如果他国立宪,中国也“张皇其说”而立宪,那无异于一个医生不问病者的脉理和症结,用猛药来治萎弱之病。刘氏的结论是,“政无新旧,惟顺乎民情,学无中西,惟求诸实事。”(10)
其次,立宪缓行派还认为,从中国国民的智识准备条件来说明,当下中国需要的是开明权威*,而不是民主立宪。
陆宗舆留学于日本,在立宪保守派人士中,他是一个见解和眼界较为开阔的人物,他在1905年8月发表于晋报的《立宪私议》中,提出了一系列相当有代表性的见解。他认为,由于中国国民的程度离立宪太远,故主张现时期只宜推行开明专制。“使得一二圣君贤相,专制一二十年后,徐议宪政以为幸。”
但他认为这只能心照不宣,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滞塞的国家,少数先觉者不可能取得国民对其意图的完全理解和支持。这种先觉者既“不可畏难而易作辍,又不可激进而招失败。”他认为日本的成功正是这种“圣君贤相专制”的“守要不惑,行之以序”的好例子。在他看来,并非加速立宪就一定会导致富强,因为“西班牙之弱,埃及之衰,波兰之亡,皆有立宪之历史者也。”
他们还认为,世人所说的“日本明治维新是立宪改革”这一断言根本上是不能成立的。陆宗舆就指出,恰恰相反,明治维新推行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