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末肃亲王善耆与川岛浪
英雄美人:清末状元外交
清末革命军与清军战斗老
中国第一个红十字会的来
百年前的中国:美地理杂
清末震动山东的大案:潍
国外清末新政研究专著述
清晰地再现清末民初的风
义和团运动与晚清 新政
论清末的经济法规
最新热门    
 
清末新政时期的立宪论争及其现代启示

时间:2007-3-9 16:36:31  来源:不详
六只有保守渐进才能使中国立宪取得成功 

于式枚从普鲁士与日本立宪的成功经验来说明,只有采取“保守渐进为主”,才能取得成功。他指出,“查日本维新之初,最先整理行政与司法制度,其次整理地方行政制度,后八年乃设元老院及大审院。后十四年乃发布开设国会之敕谕。……越二十年而后颂行宪法。盖准备如此其精详,而宪行如此其迟迥。 

他认为“以为立宪即可实行,并不审东洋之近事,冥行燥进,尤有害于治安” 

他批评立宪激进派对西方立宪的由来与实际不求甚解,“今之言事者,醉心西法,但知立宪为美名,以为惠而不费,又不劳而永逸者也,言之易而行之实难。此于西事或未深求,于近事固应目睹矣。” 

然而,于氏并不反对中国在适当的条件下实行立宪*。他对立宪的基本方针可以概括为“朝廷有一定之指归,齐万众之心志,”一方面,朝廷“固不可因群言淆乱遂有急就之思。亦不可因民气喧嚣,致有疑阻之意。但当预为筹备,循序渐进。他认为,设京师议院,举办地方自治,广兴教育和储备人才均是实行立宪的先决条件,为了使立宪得以取得实效,“凡与宪政相辅而行者,均当先事绸缪而不容迟缓也。”,他认为,良好的做法一方面将“不使泥于守旧者有变夏之疑,”另一方面,又不会使急于趋新者有蔑古之虑”(27) 

立宪缓行派的基本思想:开明专制主义 

大体上,我们可以根据前文对立宪立宪保守派思想的综述,把他们的基本思想概括如下。 

首先,他们是从中国实行新政的历史条件与西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