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严幼陵先生书》,《梁启超选集》第42页.),倚重君权变法。
20世纪初新崛起的立宪派,实际是提出了与戊戌变法时的维新派不同的君主立宪主张。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在立宪主体问题上,维新派主张依靠君权变法,立宪派主张“国民自任立宪”;在君权问题上,维新派主张保留君权,立宪派主张虚君;在国会问题上,维新派主张国会对君主负责,立宪派主张责任内阁对国会负责。立宪派曾批评维新派:“立宪之方法仅知以君主进行为先着,而不知以国民进行为先着”(《牖报》.第六号第28页。)。立宪派扬弃了维新派以君权变法的局限,从而把晚清君主立宪思想推进到最高形态——议会君主立宪制。
晚清君主立宪思想的这一递进发展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处在内忧外患局势下的部分知识分子心态变化的历程。
戊戌变法时期,由于自身力量的弱小和顽固守旧势力的强大,也由于对西方君主立宪制度认识的局限,维新派形成了渐进变革,循序以进的社会变革观。这就是,一方面认为专制*必然要改变,另一方面又认为在中国,这种变革必然要“盈科乃进,循序而行”(《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193页。),这是他们学习日本模式,要求次第实现二元君主立宪制的根本原因。
而对20世纪初的立宪派来说,情况已大大改变,国会请愿运动的发展,大大扩张了立宪派的声势;20世纪初西方各种社会学说的传入,使立宪派不仅有了民权王义的思想武器,而且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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