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自己的设想。他认为在中央应设立安排新政人才的制度局。康有为在《上清帝第六书》中说,日本明治维新之始,即“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杰士上书汇录》(内府抄本))关于制度局的规格,维新派认为:“用南书房、会典馆之例,特置制度局于内廷,精选天下通才十数人为修撰,派王公大臣为总裁,体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内,共同讨论,皇上亲临,折衷一是。将旧制新政,斟酌其宜,某政宜改,某事宜增,草定章程,考核至当,然后施行。”(《杰士上书汇录》(内府抄本))不难看出,康有为所设想的制度局,几乎是全国新政的最高决策机构。为了使新法得以推行,除了制度局这样的“论思之官”之外,还应设立法律局、税计局、社会局等十二个办事机构,“凡制度局所议定之新政,皆交十二局施行。”(《杰士上书汇录》(内府抄本))
除了中央一级应拔擢新进之外,康有为认为“直省藩臬道府,皆为冗员,州县守令,选举既轻,习气极坏,”均应进行改革裁汰。每道应另设一新政局督办,每县设一民政局。新政人员的选择应该是破除资格,厚其俸禄,“专在得才,与共新政,内外本末,指臂灵通”。(《杰士上书汇录》(内府抄本))
在上述建议提出一月后,康有为又为御史宋伯鲁代草《请设议政处折》,再次提出了变法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得人,要清帝拔擢贯通中西的人才到议政处任职。议政处与制度局,名虽异而实同,都是挑选与安排新政人员的机构。随后,康有为在《俄彼得变政记》与《日本变政考》中,又再次谈到尽快开设“制度民政之局”,讽劝光绪皇帝象“昔周公吐握,以待天下士”(《杰士上书汇录》(内府抄本))那样,尽快“留意人才,拔至左右,日与讨论,立即施行,拱手垂裳而土地可保,中国可安矣。”(《杰士上书汇录》(内府抄本))
康有为一而再,再而三地请开制度局,应该说是抓住了进行改革的要害问题,其实质是要使新生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进入清政府的中枢机构,分掌政柄,并逐步取而代之。因之,遭到守旧势力的坚决反对,其制度局奏折总理衙门“抑压迟迟”,(《康南海自编年谱》)不欲递上。光绪皇帝在二月十九日始见到康的建议,并深受感动,“自四月日日催之,继之以怒,庆邸(按,即奕劻)谮陈太后,太后谕以只管驳议。”(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因此,维新派尽管再三吁恳,也无济于事;非但如此,守旧派还对康有为进行人身攻击。一个原来曾涉足维新派而后又变节的御史恶毒攻击康说:“康有为之为人,讲学如明之李贽,干进如明之陈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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