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五日,光绪谕内阁,根据康有为《请兴农殖民以富国本》一折,设立该局。据《国闻报》报导,“农工商总局设在椿树胡同,已于月之十二日开局,督理端午桥、徐仲虎、吴调卿三观察,每日到局议办各事”(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国闻报》。)。
3.裁撤闲散衙门。七月十四日,光绪谕内阁,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录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六衙门,归并到内阁及礼、兵、刑各部办公。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以总督兼巡抚事。裁东河总督,所办事宜归河南巡抚兼。各省不办运务之粮道,向无盐场仅管疏销之盐道及佐贰之无地方责者,均着裁汰(《光绪朝东华录》(四)总第四一七○页。)。
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还屡次下诏,要求设立农工商分局并裁汰府、州、县的冗员。但各省认真办理者极少。据胡思敬《戊戌履霜录》所载,二十一省改革情况如下:直隶于天津设立了农工商分局、水利局及屯田局;江苏省开办了法律院,裁并十三局所;湖南设立了保卫局;广东于广州设立洋务课吏局。有的省裁减一批武官,有的省裁撤了为数有限的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经历、照磨、主簿、县丞、巡检、训导等。有的省份,则基本没有变动(《戊戌变法资料》(一),第四○○至四○六页。)。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百日维新中,官制方面的改革极其有限。但就这么一点改革,也大大触动了封建守旧势力的神经,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三、一场新旧势力的斗争
戊戌维新时期的官制改革,必然遭到封建顽固势力的拼命反抗。梁启超对此曾作过精辟的分析。
梁启超说,变法之事,布新固急,而除旧尤急;布新固难,而除旧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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