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提倡振兴商工农业。
经济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结构中进行,而一定的经济阶段则与相应的经济组织制度相联系。在19世纪后半期,直隶地方与前近代一脉相承,主要有会馆、行会等地缘性和业缘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它们“联乡情”、“固行谊”、“为同业谋利益”、“维护同业之信用”,活跃于城镇集市之中,成为一地社会工商业的主体和基本组织单位。据张焘《津门杂记》记载,同光年间,天津有山西会馆二,闽粤会馆、潮帮公所、江西会馆、绍兴会馆、山东济宁会馆、当行公所、邵武公所、怀庆会馆、吴楚公所、庐阳公所各一。(注:张焘撰,丁绵孙、王黎雅点校:《津门杂记》,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清末时,保定共有外省会馆10余处,如湖广会馆、三晋会馆以及南宫、冀州等6个州县组织的冀州会馆等。一些大行业还组织了杂货行、煤行、木行、染业行等行会事务所。(注:晓舟等:《保定商会》,见《河北文史集粹·工商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1页。)由于这类组织带有明显的界域特征,分散性、封闭性、排他性较强,因而难以适应正在发育增长的城乡市场统一的内在要求。时人言:“天津商人势散而识拙,故见利则互相争,而见害则各不相救,知有己而不知有人”(注:《天津商务公所暂行章程》,《北洋官报》第76册。),可谓一针见血,切中其弊。特别是津城遭八国联军铁蹄践踏后,银根枯竭,百业凋敝,市面上充满了愁云惨雾,一派萧条混乱。而各行业互不串通、各自为政的状况又无法扭转局势。有鉴于此,袁世凯莅津的当月,除了设立巡警局、银元局、官银号,进行社会秩序、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治理与干预外,还特别重视行业协会的社会整合作用,饬令属官相继成立了天津商务局、商务公所、直隶工艺总局、直隶农务总会等具有近代性的官督商办经济机构或新式经济社团。
天津商务局与商务公所 19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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