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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奏稿》(以下简称《奏稿》)始刊印于宣统辛亥五月(一九一一年)。当时,清政府尚未垮台,党禁未开,康有为还流亡在日本。书前有康的弟子徐勤写的序和麦仲华写的《南海先生戊戌奏稿凡例》。《凡例》云:
“戊戌数月间,先生手撰奏折都六十三首,一代变法之大略在焉。办有代作者。戊戌抄没,多所散佚,即篇目亦不能忆。内子同藏文□,先生女也,累年搜集抄存,得二十篇,迟迟久待,终无由搜全,惧久而弥佚,先印之以应天下之望,余侯搜得陆续补印。”
《奏稿》由三部分组成,即奏疏十七篇,进呈编书序五篇以及补录奏疏三篇。此外还开列有奏疏存目十三篇,无正文。
一九七四年,台湾学者黄彰健曾据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辑的《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下同。)等资料,编写了《康有为戊戌真奏议》一书,对康有为的奏疏进行辨伪,颇有价值。由于黄彰健所能接触到的清代文书档案非常有限,有的论断,难免失误;而且,他一经发现《奏稿》与原折稍有出入,便称之为伪折,缺乏分析。
一九五八年出版的《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有前言,但记述颇不完全。即就军机处随手登记档而言,就漏了二月十九日(农历,下同)“朱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折,代递主事康有为条陈,见面带上,未发下,”(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二十四年军机处随手登记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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