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折》。此折是明定国是诏书颁布,光绪在颐和园仁寿殿破格召见康有为之后进呈的。原折所署时间为“光绪二十四年五月。”查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档中有“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四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折,代替康有为条陈由,条陈未发下。”可知康折递上的具体时间。又《康南海自编年谱》云:召对之后,“乃具折谢恩,并再陈“大誓群臣、统筹全局、开制度局’三义。”《杰士上书汇录》所载与年谱所述内容相同。其文曰:
“皇上不欲变法则已,若欲变法,请皇上亲御乾清门,大誓群臣,下哀痛严切之诏,布告天下:一则尽革旧习,与之更始;二则所有庶政,一切维新;三则明国民一体,上下同心;四则采万国之良法;五则听天下之上书;六则着阻挠新政既不奉行,或造谣惑众,攻底 新政者之罪,诏书榜之通衢,令群臣具表签名,奉行新政,无惑于庸人之论,无摇于谣谬之言,则三月而规模成,一年而条理具,三年而效略见。” (均见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1、2、8.)
康有为给光绪皇帝筹措的这些具体做法,在《奏稿》中却被改易为:“臣所请者,规模如何而起,条理如何而详,纲领如何而举,节目如何而条,宪法如何而定,章程如何而周。”(均见康有为《戊戌奏稿》。上海广智书局版。)
康有为在原折中并未提及立宪法一事,只是主张“开制度局于内廷,妙选通才入直,皇上亲临,日夕讨论,审定全规,重立典法。” (均见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1、2、8.)“典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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