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富强的目的不仅在于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是为了报仇雪恨,恢复往昔中华帝国的中心地位。
雪耻意识对一个失败的民族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全体中国人都能树立这种意识,“忍大辱,安大苦,发大愿,合大群,革大弊,兴大利,雪大耻,报大仇,定大难,造大业,成大同”(梁启超《饮冰室文集·论中国之将强》。),那么,中国终有强大之日,终能坦然面对外部世界。然而,如果将这种意识夸大到一种不适当的地位,则势必产生与主观愿望相异乃至相反的效果,形成极其自卑的民族心理状态,既无法寻求对手的长处,也无法正视自身问题之所在,于是不可避免地陷入民族主义误区。
我们看到,在甲午战争之后,思想界实际上陷入极度的怀疑主义,他们不仅怀疑清政府的动机、能力,以及洋务新政基本国策的有效性,而且开始从根本上怀疑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及精神遗产的现实价值。康有为说:“伏念国朝法度,因沿明制,数百年矣。物久则废,器久则坏,法久则弊,……窃以为今之为治,当以开创之势治天下,不当以守成之势治天下;当以列国并立之势治天下,不当以一统垂裳治天下。盖开创则更新百度,守成则率由旧章,列国并立则争雄角智,一统垂裳则拱手无为。言率由而外变相迫,必至不守不成;言无为而诸夷交争,必至四分五裂。……窃以为皇上筹自强之策,计万世之安,非变通旧法,无以为治。”(《康有为政论集》第122—123页。)从根本上怀疑中国精神遗产、典章制度的有效性,主张全盘更新,一切推倒重新开始。
康有为的这些主张在当时并不是个别现象,举凡忧国忧民的知识阶层或官僚士大夫中稍具良知者无不具有这种思想倾向。不消说,这种倾向是基于一种严重的民族主义情结,是堂堂中华帝国何以败在东邻蕞尔小国之手的必然困惑,因而具有极其强烈的功利主义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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