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不可能真立宪,此论颇有力。后者论革命主义且只有革命主义能达*革命之目的,即推翻专制建立共和。于民主共和本身未作讨论。主要着眼点仍在论证革命之不可免。在第8号上,汪氏又有《满洲立宪与国民革命》一文。第一部分力证满人借立宪之名以行中央集权之实;以立宪为饵,以中央集权为钓,阳收汉人之虚望,阴植满人之实权。此批判亦甚有理有力。第二部分讨论当下汉人应如何办。他主张,一要积极参与地方自治团体,多办一事,多占一分权力,如警察、教育等事,此意亦颇可取,对助长民主观念亦有益。但作者说,此并不重要。惟一重要的还是以革命手段向满人夺回主权。
在近40篇论战文章中仅上述诸篇谈及民主问题,且所涉甚浅。而于民族问题,暴力革命问题言之剀切,论析亦较详明。故可得出结论,民主问题,在革命党人心目中实非争论的中心问题。
再从《新民丛报》方面看,也有同样的情形。梁启超在大辩论前和大辩论之后都有许多文字介绍、宣传和讨论民主的问题。而在辩论中,其大块文章皆不以此为重点。大辩论期间,梁氏所写与《民报》辩论文章有如下几篇:
《开明专制论》(《新民丛报》第73-75、77号)
《申论种族革命与*革命之得失》(《新民丛报》第76号)
《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新民丛报》第79号)
《暴动与外国干涉》(《新民丛报》第82号)
《杂答某报》(《新民丛报》第8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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