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政策。可以说,清议是中国特殊的文化历史条件下一种特殊的*参与方式。
与中国传统的与近代史上的清流派相比,各路运动中的激进派的清流遗风表现在,他们也是同样地“陈义甚高”,并热衷于不切实际的大言高论,清流派人士在这种慷慨激昂的高论中,感受到一种宣泄长期压抑感的快感。所不同的是,两宋式的士大夫,与清末中法战争与甲午战争中的清议派或清流党,均是以理学作为自己崇高原则的价值基础,而保路派中的清流士绅,则以经济排外的民族主义的封闭原则,以无条件地排斥外国贷款,以及“路亡国亡”的激进口号,作为他们所理解的爱国主义的信念支柱。
清政府与保路运动冲突的两极化
事实上,四川商办公司原先就存在着温和派与激进派的观点的分歧,清政府的所作所为,却起到了“为渊驱鱼”的作用。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坚持对四川商办铁路公司亏空部分股资不予承认的僵硬态度,激起各方强烈不满,从而使商办派内部的分歧态度反而趋于统一。保路运动中的上层温和派原先主张,只要政府如数还款,就同意把商办改为铁路官办,此时,由于清政府不愿全数还款,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与威胁,于是一反原来的态度,也跟着激进派一样,变得强硬起来。他们说政府“不但夺路,并且谋财”,这正是他们的心里话。
在这种情绪化的紧张氛围中,农历五月十七日,政府与四国银行的正式合同文本到达成都,这一合同书经过激进派在报刊上加以曲解的“诠释”与猛烈抨击,立即被市民们视为丧权辱国的“卖国契书”,在报刊的煽动下,民情更加激昂。激进派则成为保路运动中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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