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的情况下,逐步把朝鲜政策纳入到传统宗藩关系的轨道上来,归还质子、释放罪臣、减免岁贡、停止刷还女真人等政策,都是多尔衮继承和发展皇太极朝鲜政策的最重要步骤。
(一)、归还质子、释放罪臣
“丁丑约条”中规定:“(朝鲜国王)以长子并再令一子为质,诸大臣有子者以子,无子者以弟为质。”朝鲜国王在沈阳有两位质子,另有其他大臣质子9人。崇德五年(1640)朝鲜世子归省,清朝要求朝鲜将“元孙”与麟坪大君送沈阳“替换”,亦即必须同时保有两位朝鲜王子在沈阳作为质子。崇德三年(1638)年开始,朝鲜世子或大君还必须“从军”,随清帝前往前线。清帝狩猎时,朝鲜世子也要跟随其后。世子有自己的“沈馆”,每年正旦大朝,由朝鲜世子率领诸质子以及使团使臣行觐见礼;清方文书敕令经常直接交由“沈馆”,由其派专员送归本国。“沈馆”在初期清国与朝鲜各种事务交涉中发挥很大作用。
在皇太极的朝鲜政策中,朝鲜质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方面他认为这是迫使朝鲜王廷就范的一个保证,另一方面,也许皇太极也真有“实在不行,就以朝鲜世子取代朝鲜国王”的想法。至少在朝鲜仁祖国王心里是隐藏着这样的恐惧的。
多尔衮执政伊始,安抚政策贯穿其中,对朝鲜国王如此,对朝鲜世子也是如此。于是安排了朝鲜世子的第二次归省,与上次朝鲜方面再三恳求不同,这一次是清方主动安排,却反而引起朝鲜国王、大臣的疑虑:“今闻九王年少刚愎,其意何可测也。前则待世子太薄,而今乃太厚云,予不能无疑焉。”此时,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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