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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尔丹统治时期准噶尔与清朝的贸易往来

时间:2007-3-10 10:28:25  来源:不详
黍、豆面、葱韭之物。外番贸易者,络绎于此。而中外之货亦毕集,乃扼要之地也”。接着说:“归化城外番贸易,蜂集蚁屯,乃冲踞扼要之地也”。[32]可见,当时的呼和浩特是一座货源丰富,商贾云集,交易活跃的贸易重镇,其中不乏准噶尔汗国的商队。至于张家口的情况,尚未找到有关记载,有待考察。 

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噶尔丹占领喀尔喀,准清关系随之紧张,清廷便中断了与准噶尔的贸易。此后每遇战事,贸易就被停止,而和战间歇期又得以恢复。虽然这种贸易的次数和额数都比以前大大缩减,但是随着和战的变化而时断时续,一直到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北征噶尔丹时完全停止。 

三、准清贸易关系的性质 

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甚至无人触及的重要学术命题。它关系到怎样揭示准清关系的建立及演变过程。清代官私诸书都把准清贸易往来归结为“朝贡贸易”。噶尔丹政权和清朝的贸易往来究竟采用了何种形式?是采用了*意味较浓的朝贡贸易,还是经济意义突出的互市贸易?需要我们认真去回答。 

蒙古与中原王朝的朝贡贸易始于明朝永乐年间。这种贸易关系的建立是有着严格的前提和程序的。首先蒙古方面必须称臣,明廷封王并赐敕书、印信。这就获得了朝贡、贸易的权力。然后受封者定期遣使北京,进贡马匹等物,明廷则赏赐大量绸缎等物品。贡使将所得赏品及明廷未收纳之贡品可在会同馆与民人交易。贡使往返沿途还用“贡外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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