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及年代不详),其他文献还有《安宁史》、《和田史》、《穆斯林的圣战》、《败残书注解》、《在中国的圣战》、《阿古柏伯克死去的故事》、《新史》等,滨田对清代维吾尔历史文献的研究,弥补了对当地穆斯林文献知之甚少的缺憾,但是他的研究没有包括《伊米德史》[8]。1993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余振贵、杨怀中所著《中国伊斯兰文献著译提要》一书,第十六部分《新疆古籍》,在参考新疆古籍办收集整理的伊斯兰教古籍目录和阿吉努尔·阿吉与宝文安合编的《新疆有关伊斯兰教古籍目录索引》的基础上,介绍了流行于新疆的穆斯林文献105种,包括多种清代的珍贵历史文献。
不过,与本课题有关的最重要的穆斯林历史著作当推《安宁史》(Ta’rikh i Amniye)和《伊米德史》(Ta’rikh i Haymidi),作者是拜城维吾尔人毛拉木沙·本·毛拉·艾萨(Mulla Musa b. Mulla Aysa )。《安宁史》,成书于回历1321年,也就是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历1903年,该书记述从蒙元时代到清军消灭阿古柏侵略政权、收复新疆这一漫长时段里新疆地区的历史,重点在清代,特别是对于1864年回疆各地起义至清军收复新疆这段历史记述尤为详细。《安宁史》的增补本《伊米德史》,完成于回历1326年,公历1908年。毛拉木沙青年时代曾任职于库车热西丁政权和阿古柏伪政权,清军收复新疆之后,也在清朝衙门中做过事,书中所记1864年前后事件,多为他的所见所闻,所以《安宁史》和《伊米德史》是研究19世纪新疆历史的一手资料,它出自穆斯林之手,可以为我们提供汉文资料所没有的材料,因而显得重要。本书记载了清朝统治下回疆地区*、经济、人民生活的情况,从中可以找到反映清代回疆法制的材料,例如在叙述暴动背景时提到的农民差税赋役状况和告状受挫的情节,对于研究回疆经济法和司法制度有文献价值。两书原书为察合台文(老维文),其中《伊米德史》有现代维吾尔文本(民族出版社,1986年)和汉文油印本。
研究清代回疆法律制度,特别是民事法规,重要的穆斯林文献还有南疆契约文书资料。订立契约的习俗对于维吾尔族来说,可以谓历史悠久,直到解放初期,在南疆维吾尔族群众手中仍然还保存有大量的自己或是自己祖辈的契约,有的年代很久远。五十年代后期,一些契约文书被各级政府和在南疆从事社会历史调查的同志收集起来,其中经新疆民族研究所宗教研究室收集到的契约文书,总数约500余件,今天这些契约文书成为研究新疆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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