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口透出版《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该书第三章“伯克制”用了五十余页的篇幅,深入探讨了伯克制度的历史变迁及相关制度法规问题;1965年5月,台湾学者刘义棠在《政大学报》上发表了《伯克制度研究》,发挥自身语言特长,考证了伯克制度的若干问题,分析了伯克名称的语源,探讨了伯克制度的特点;1982年,冯志文在《喀什师范学院学报》第2期上发表了《封建社会晚期新疆的伯克制度初探》,重点是分析了伯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苗普生1994年出版的《伯克制度研究》,全面论述伯克制度产生、发展、衰落、消亡,是目前关于伯克制度研究的最新的、重要的著作。上述研究成就在于重视挖掘新史料,吸收东西方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语言学的考订也是其突出的亮点。但是随着近年来一些清代文献的发现与刊布,以及清代档案的深入挖掘,在资料上有新的发现,原有研究的不足与错谬之处也显现出来。
关于回疆官员管理法的研究,重要的成果是齐清顺的两篇文章:《清代新疆官员的更换制度》,发表于《西北史地》1991年第1期,《清朝加强和改善新疆吏治的重大举措》,发表于《西域研究》1996年第2期。他利用汉文文献,探讨了清代新疆地区职官制度中的官员的设置、待遇、选任、课考、违法行为的惩处等相关问题。
3. 清代回疆伊斯兰教法研究
陈国光《清朝统治时期新疆维吾尔地区伊斯兰教法问题》一文,发表于《世界宗教研究》1990年第2期,从清朝统一回疆地区后维吾尔社会的实际情况入手,分析了清政府采取的行政体制与宗教政策对伊斯兰教立法权、宗教法庭司法权的制约和影响,探讨了清朝统治之下伊斯兰教的教法问题,它所经历的演变。《我国新疆地区历史上伊斯兰法制的兴衰》一文,发表于《西域研究》1993年第3期,该文分喀喇汗王朝、察合台系王朝、清王朝三个大的时期,对伊斯兰教法在新疆地区的兴衰演变的历史作了概略的考察。其他重要的成果还有陈光国、徐晓光的《清代新疆地区的法制与伊斯兰教法》,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1995年第1期。
对于回疆伊斯兰教法影响之下的民事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契约文书的介绍和初步研究。陈国光的《关于清代新疆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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