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的说明和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课题的意义
清代回疆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首先,它有助于深入研究清代民族法制史。清朝是我国历史上统一多民族国家最巩固的朝代,形成了历史上最完备的民族法制体系。回疆地区民族、宗教、历史文化背景同内地不同,与其它少数民族地区也有较大差别,清政府极为重视回疆立法,制定了包括专门法《回疆则例》在内的一整套民族法律规章。回疆法律制度是清朝民族法制中最有特色的部分,也是历史上中央政府对穆斯林地区立法的突出成果,本课题研究的学术价值显而易见。
其次,本研究对于认识我国历史上的法律文化冲突与融合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中华民族内部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问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主要是中国大陆北方游牧区域法律文化同中原农耕区域法律文化冲突与融合的结果。回疆地区地处游牧文化与绿洲农耕文化的结合部,形成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法律文化,它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地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新问题。其次是中华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回疆地区自公元10世纪伊斯兰教逐渐传入后,伊斯兰教法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方面,清朝统一回疆后,大清法律进入到回疆地区,作为世界五大法系(Legal Family)中的中华法系(Chinese Law)与伊斯兰教法(Islamic Law)的接触,必然出现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这一课题的研究对于认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性质及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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